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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专题]法宝三:告上法院要回工资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3/7/26 来源:农民工法律援助网 浏览量:2479   收藏 | 打印 | 关闭

  1.什么情况可以到法院去告?

  劳动者讨要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要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然后才能到法院诉讼。

  劳动者讨要工资时,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劳动者可以到法院去告。当然,到法院告的是欠薪单位,而不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到法院告还是讨要自己的工资。这里需要劳动者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话,应该给一个书面的通知。

  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时候,也可以到法院去告。就是到法院告欠薪单位,让法院主持公道,讨回自己应得的工资。劳动者一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裁决就不生效了。

  2.到哪个法院去告?

  劳动者可以到欠薪单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去告,也可以到劳动者劳动地的基层法院去告。

  基层法院指的是区县法院,这些法院名称为某某人民法院。一般基层法院为了方便当事人,还设有派出法庭,这些法庭的名称为某某人民法庭。

  有时候,劳动者可能会遇到欠薪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情况,还可能会遇到欠薪单位分为多个单位的情况。欠薪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时,劳动者要到合并后的单位所在的基层法院去告,或者是到劳动者劳动地的基层法院去告。欠薪单位分为多个单位的,劳动者可到实际欠薪的单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去告,或者是劳动地的基层法院去告。

  3.要注意15天的期限内起诉。

  劳动者要到法院去告,必须注意有一个15天期限的规定。劳动者要到法院去告的话,应该自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通知、仲裁裁决书起,15天内到法院提起诉讼。所谓提起诉讼,也叫起诉,就是要提交起诉材料进行立案。

  4.要怎样进行诉讼立案?

  一般情况下,基层法院有一个部门,叫立案庭,劳动者应该到立案庭进行立案。基层法院为了方便当事人,设有派出法庭,属于派出法庭区域内的案件,可以到派出法庭,由派出法庭代为立案。由于办公电子化、网络化的发展,现在有些地方的派出法庭备有远程立案系统,这使当事人立案更加方便了。

  立案应交哪些材料呢?讨要工资的案件在诉讼立案时,要递交劳动仲裁委的法律文书、起诉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等。劳动仲裁委的法律文书是指不予受理通知书或仲裁裁决书,这些文书是盖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红色印章的。起诉状要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在劳动者讨要工资的诉讼中,只有欠薪单位这一个被告,所以提交一份副本就可以了。起诉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也可以是与正本一样做出来的起诉状。立案时,法官会要求立案的人提供身份证明,并要留存复印件。这个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是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户口簿。

  可不可以由别人代为立案?民事行为可以由别人代理,立案也不例外。别人代为立案时要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要表明代理人有权代为提起诉讼。

  立案时,是不是一定要交证据材料?按法律规定,立案时,并不要求一定要交证据材料。但立案时,当事人可以一并把证据材料交给立案法官。

  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劳动者讨要工资的案件,办案人员都比较重视,一般都会较快地立案,甚至有些地方的法院有明确的规定对这类案件要快速立案。当然,也有些劳动者到法院立案时不太顺利,这有多种原因,有些原因是当事人自己的原因,有些是立案法官对案件认识的原因。劳动者按要求把材料都准备齐了,立案法官就没有理由不立案了。

  5.立案时能不能不交诉讼费?

  一般情况,在法院立案要交诉讼费。但有些情况,劳动者讨要工资立案时可以不交诉讼费。劳动者在起诉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符合条件的,法院会提供司法救助,在立案时劳动者就不用交费了。

  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应在起诉时提交一个书面申请和一份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在证明劳动者确有经济困难的要求上,各地法院并不统一。有些法院要求劳动者提供一个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即可,有的法院要求劳动者提供由乡政府盖章的贫困证明。对于是否提供司法救助,一般情况是这样的,立案的法官接到申请后,要先报到立案庭庭长这里批准,庭长签字同意后,还要报到主管院长那里审批,最后要由主管院长签字同意。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院、司法部曾于2005年9月联合下文,当事人以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不再审查其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应当直接做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所以说,如果当事人能获得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决定,要获得法院给与司法救助的决定从而不交或少交诉讼费,就比较容易了。

  6.怎样写起诉状?

  在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这是很重要的法律文书。起诉状的具体格式可以分这么几个部分:首部、正文和尾部。其中首部可分为标题和当事人基本情况两部分;正文可分为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部分;尾部要有署名和日期。

  起诉状的标题可以写为“起诉状”、“诉讼状”、“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诉讼状”等,标题要醒目,与下面的部分适当留些距离会更美观。接下来要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写原告,再写被告,两者要分开。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当事人在仲裁中的称谓是申诉人与被诉人,在诉讼中的称谓则是原告与被告。原告或被告的基本情况要表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代理人的,可以紧接着所代理的当事人另起一行,把代理人的信息也写上。在当事人基本信息中,当事人的地址要写清楚、具体,还要注意写上邮政编码,有电话的尽量把电话号码写上,这样便于联系。注意原告或被告的名称不要写错,个人要以身份证上表明的姓名为准,单位要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

  有些法院要求诉状中要表明案由,但案由的确定是专业性较强的一个事情,一般的当事人可以在立案法官的帮助下确定案由。

  写诉状时,要在正文部分写明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具体、明确,要实事求是的确定请求。诉讼请求很关键,因为你请求什么,法官就审理什么,一般法官不会主动地给当事人增加请求,所以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尽量不要漏掉。但也不能“漫天要价”式地随意请求,因为请求数额过高的话,不会得到支持,并有可能承担不必要的诉讼费。有一项诉讼请求一定要写上,那就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的请求。

  对于事实与理由部分,一般当事人要着重写清事实。纠纷的产生经过,要交待清楚,涉及的时间要写清年月日、甚至于钟点,涉及的数字要准确,地点要具体,发生的事情有哪些人可以证明或是有哪些其他证据要说清。一句话,你讲述的事情要客观、要让别人弄明白。

  写完事实与理由,可以写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也可以不写这些内容。

  正文最后,可对事实与理由进行一下总结或表明总的请求。写完这些以后另起一行,写上“此致”二字,然后再另起一行顶头写上法院的全称。即使是到派出法庭进行的立案,也要写法院的名称,不能写法庭的名称。

  署名可写为“起诉人”某某、或者是“具状人”某某,然后另起一行写明日期,署名和日期要靠右一些,日期与上面的署名对齐。署名要由本人签名,如果本人不会写字,或者是打印的名字,要由本人按上指印;代理人的署名要表明“代理”字样。注意签名的地方不要用复写笔签名,有些法院要求不能用复写笔签名。日期可以表明署名的日期,也可以表明向法院递交诉状的日期。

  诉状中可以写上附件内容,如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在诉状中列明附件,便于法官审查。

  书写诉状要实事求是,不要用谩骂等不文明的词语。手写的字迹要清楚,或者打印。尽可能用A4大小的纸张,因为现在大部分法院订卷用A4大小的纸张。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起诉状要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所以有一个被告的话,要交给法院两份起诉状;有两个被告的话,要交给法院三份起诉状;依次类推。

  7.怎样知道是否立上了案?

  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一般情况下,立案法官接收起诉材料审查以后,会签发一个书面的受理通知书,这表明已经立上了案。

  但有些法院,在立案工作上还不是太规范,接收材料以后,什么书面的东西都不出具,只是让你等通知,一等二等,等很长时间都没有通知。实际上,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一般来说,法官接收了你的起诉材料,很大程度上就表明立了案。但是也有例外情况,特别是一些派出法庭的法官,可能是为了自己工作考核指标的原因,也可能是其他什么原因,把材料压在手里不能及时立案。甚至,他们会以做调解工作的形式,把原被告双方都通知到法庭进行了多次碰面,时间也过了几个月了,最后调解不成,回过头来,法官告诉原告,你的案子还没有立案呢,先立案吧。当然,这样的情况是其他类型的案件中发生的个别现象,劳动者讨要工资的案件碰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不大。

  还有一个判断是否立上了案的情况,这就是看是否交了诉讼费。交了诉讼费,手里面会有一个凭证,这就一定程度表明立了案。申请司法救助的,得到批准以后,也就意味着立了案。

  劳动者在立案时,要注意留下具体办案人员的信息,打听一下法官的姓氏,记一下联系电话,及时主动地给法官打电话,了解自己的案件进展情况。

  8.起诉材料已齐备,法官就是不给立案怎么办?

  有时候会因一些说不清的原因,劳动者把起诉材料准备齐了,法官就是不接收材料,就像在鸡蛋里挑骨头一样的给你找出一些毛病。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劳动者可以考虑换一个立案窗口,或者换一个立案法官,因为不同的法官对同一个事情的认识是不完全一样的,或许换个地方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应该立案而法官不给立案的,劳动者还可以考虑到相关的地方进行投诉,这样或许能有所帮助。一般情况下,法院设有公开的监督电话,劳动者可以通过拔打114等方式查询到号码。劳动者也可以直接找庭长、值班庭长,院长、值班院长反映情况,这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有时候,劳动者也可以考虑到其他地方寻求帮助,如找检察院、上级法院、一些有权的信访部门、新闻媒体等。不同的方式成本不一样,所能起到的作用也不一样。当然,劳动者在进行投诉时也要花费成本,是否做投诉,选择怎样的方式进行投诉,这些都是劳动者在投诉时需要考虑的事情。

  9.在法院立上案以后,要做哪些工作?

  立上案以后,要主动同法官联系,及时打听自己的案件转到了哪个法庭、由哪个法官负责。案件转到具体负责审理的法官手里以后,要及时与负责审理的法官取得联系。要与法官沟通,法官可能要问一些情况,也可以主动给法官说明一些情况,如果法官已经明白,就不要重复了。立案时没有交证据的,要与法官约定提交证据的时间,还要与法官确定开庭时间。一般情况下,确定开庭时间的,法官会电话通知你去法庭领取一张书面的开庭传票,传票上会表明具体的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甚至有些传票还有联系电话。但也有法官电话通知开庭的,这时,一定要记清开庭的具体地点、具体时间、联系电话。

  立案时没有提交证据的,要注意收集整理证据。要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及自己主张的事实进行收集整理证据。一切能够证明事实的材料都可以做为证据。一般情况下,在劳动者讨要自己工资的案件中,关于工资是否发放及发放多少的事实是需要由单位来证明的,但劳动者如果能收集到越多得证据对自己越有利,所以也要积极的收集证据。(关于证据,在其他地方有详细说明)

  当事人提交证据要在法院规定的日期之内,如果法院没有告诉提交证据时间,最迟也要在开庭的时候提交。

  10.就要开庭了,要做哪些准备?

  开庭时间确定以后,要为开庭做一些准备工作。收到对方的答辩状的,要仔细阅读对方的答辩状,弄清对方的理由,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等开庭时,可以有针对性的主张自己的事实、阐述自己的理由、同时辩驳对方的理由。有时候对方没有答辩状,这也没关系,只要围绕自己主张的事实和理由理清思路,开庭时能充分表达自己的主张就好。开庭前,要把自己的证据准备好,证据要向法庭提交原物、原件。有证人的,证人要出庭,提前要与证人约好,以免证人到时候因为其他事儿耽误出庭。有些自己不能取得的证据,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这是一立上案就要考虑的事情。

  临开庭前,要同法官联系一下,确认开庭时间、开庭地点,防止因为自己或法官的原因而出差错。同时要联系证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保障要到庭的人员能准确无误地到庭。临开庭前,还要准备好材料,以前没有提交证据材料的,要把证据材料复制一两套,以保证自己手里有一套。

  开庭时要带上身份证明的原件,因为一到法庭,书记员的第一项工作就是要核对到庭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出庭的证人也要带上身份证,最好再做一个复印件,以备法庭留存。有代理人的,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1.开庭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要尽量提前一会儿到开庭地点,也不要提前的太早,太早的话可能会影响法官的正常工作。到达开庭地点以后,及时找法官或书记员报到一下,让法官知道你来了,好做具体的工作安排。可能会由于堵车等原因,你要迟到,这时要及时与法官联系,讲明原因,给法官说明情况。

  进入审判厅的人员,找到自己的位置坐好,手机要关掉,不要大声喧哗。证人要在厅外等候,不能旁听案件的审理。自己的亲属或其他要旁听的人,要带上身份证换旁听证,或者要经过审理人员的同意。

  在庭审中,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回避就是要求法庭组成人员换人,发现法庭组成人员与当事人或是代理人有亲属关系,或者法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这时可以要求法庭的组成人员换人。回避可以用口头的方式申请回避,也可以用书面的方式申请回避。

  在庭审时,当事人可以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提交证据时要提交原件进行核对,并且要接受对方的提问,证人要到庭。

  在庭审过程中,听从法官的引导,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有需要辩驳的问题,可以及时记录下来,等自己发表看法的时候就不会漏掉。需要及时发言的,要举手示意法官,征得法官的充许后再说。

  在辩论时,要围绕主要问题进行,不要纠缠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不要进行人身攻击。

  庭审结束时,法官会进行调解。在劳动者讨要工资案件中,作为劳动者一方应该同意法庭调解。因为调解成功的话,法院会很快制作出盖法院公章的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效力,这时调解书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庭审结束,看完笔录无误后,签上自己的名字,每页都要签,注意签的名字不要太靠左,要留装订线的位置,最后一页要紧挨自己的名字写上日期。

  12.开庭庭审的具体程序是什么样子?

  开庭庭审的具体安排因不同的法官或不同的案件并不完全一样,但一些基本程序是差不多的。

  到庭后,书记员要先核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接下来法官会宣布开庭,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情况、到庭人员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然后,庭审的内容主要分为这么几大块:原告的诉讼意见与被告的答辩意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结束。

  在原告的诉讼意见与被告的答辩意见阶段,有些法官会让原告宣读一下诉状,或询问一下原告是否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让被告宣读一下答辩状或提出口头答辩。有些案件当中,双方都拿到了对方的书面材料,就没有多大宣读的必要了。有些法官为了节省时间,或是法官认为不需要,就干脆不再让当事人宣读已有的书面起诉状或是答辩状了。甚至有的法官就不询问原告是否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不听被告的答辩意见,就直接进入了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阶段,法官会让当事人举证、质证,也会主动问当事人一些事实情况。

  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双方就争议的焦点问题展开辩论。一轮辩论结束还可能有第二轮的辩论,甚至多轮辩论。

  因不同的法官或不同的案件,可能是举一个证据进行一次辩论,也可能是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法官在法庭辩论中发现未查明的事情,还可以回过来再进行法庭调查。总之,没有一成不变的做法,一切都是为了案件能够审理清楚。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一般会听取当事人的最后陈述,也就是要听当事人对案件总的看法、要求或希望。然后,法官会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调解的话,法官会进行调解。最后法官会宣布休庭,庭审即结束。本来按法律规定,法官应该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的,但大多数法官会让当事人等通知。如果调解成功的话,法院会制作出调解书。

  在每一个阶段,法官一般都会按照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主持庭审。

  庭审结束,当事人签完字就可以离开法庭了。

  13.庭审后,多长时间能出结果?

  庭审以后,多长时间能出结果,也就是什么时间能拿到判决书,这个没有一定的期限,只能等待法院的通知。但因为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有规定的,所以判决书作出的时间是不会超过审理期限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从立案那天算起,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要在6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就是说一个法官单独审理的案件,要在3个月内审结。

  14.对法院的审理结果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行使相应的权利。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接到判决书那天起,15天内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就不会发生效力。提起上诉的法院,可以是原来的审理法院,也可以到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注意的是,提起上诉时,还要提交上诉状。

  当事人上诉后,如果对二审判决结果还是不服,可以继续向上级法院申诉,但是二审判决一经送达给当事人就发生法律效力了。

  15.能不能请别人替我打官司?

  可以请别人替你打官司。别人替你打官司在这里叫做诉讼代理,做诉讼代理的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人,如亲朋好友或愿意提供帮助的人都可以。

  找不找代理人,这是自己要做决定的一个事情。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如自己的时间、离法院的远近、经济条件、知识水平、案情的重要性及复杂程度等因素。有收费的律师,也有免费的律师。免费的律师就是要申请法律援助,获准后,可以得到免费的律师帮助。也可以委托其他值得信任的人做自己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可以代理哪些事情呢?可以代理立案,这在怎样进行诉讼立案的问题中已经提到了。实际上,除了代理立案外,其他一切诉讼活动都可以代理。可以代理提交证据、进行证据交换,可以出庭,可以代收法律文书,代理接收财物等等。

  代理人进行上述代理活动,要取得你的授权。要取得授权,需要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16.怎么做授权委托书?

  如果农民工朋友觉得对法律并不了解,不知道该怎样才能最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让律师做自己的代理人。一旦决定找代理人来完成自己的诉讼时,就应当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来说明给律师授权办理自己事情了。

  一般情况下,在立案时,立案法官会给你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并告诉你诉讼可以由代理人代理。找律师代理,律师也要取得书面的授权,一般情况下,律师也有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没有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也可以手写,本来对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就没有什么统一的标准。

  授权委托书主要是要说明将权利授予谁了,授予哪些权利了,是只允许代理人在法庭上陈述事实、进行辩论,还是允许其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权利,这些应当写得清楚明白。也就是说,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最后要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要表明日期。

  在劳动者讨要工资的诉讼中,委托事项能够表明是某某人被欠工资的诉讼这一事项就可以了。

  授权权限是授权委托书中必须记明的内容。授权权限的大小是委托人需要考虑的一个事情:授权权限太大时,可能会感觉到不放心;授权太小时,有些事情还得自己出面。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委托人要把特别授权的事项清楚写出来,如果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没有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就没有权利代理上述需要特别授权的事情。代理人代领财物的话,也要在授权权限内明确描述出来。

  最后的签名和日期表明的是委托人对授权书内容的确认,及授权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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