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与整理至关重要。从单个证据的证明效力,到多组证据联合形成的逻辑链条,都能够证明不同的事实,从而得以维护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期律师咨询网为您整理:离婚纠纷当中,起诉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具体案例 具体分析 法律科普 仅供参考
一、离婚案件的基础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或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证明子女情况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薄、收养证等)
二、证明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婚外情被发现后,一方或关系人写下的表示悔改或请求原谅的书面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
2.双方微信、快手、抖音、QQ 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如可以截取全屏、录屏保存。
3.公安机关制作的涉及非法同居情况的笔录。
4.单位查实当事人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5.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直接证据(如照片、录像等,照片和录像的原始文档不能删除)。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邻居、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证人需要出庭作证)。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后,一方写下的表示悔改或请求原谅的书面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
2.向妇联、社区、村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
5.目击证人的证言(证言需要出庭作证)。
6.被暴力所受伤害的照片、录像。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证人证言(证人需要出庭作证)。
2.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4.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书。
5.其他自行收集的照片、录像资料(照片和录像的原始文档不能删除)。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的证明。
3.证人证言(证人需要出庭作证)。
4.双方的微信聊天、录音等证据。
5.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6.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裁判文书。
7.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三、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支付。
(一)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3.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四)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以下情形可以作为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 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一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一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
(一)共同财产的范围:
如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企业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车辆、知识产权、债权、住房公积金、理财产品等。
(二) 共同财产的证明:
1.证明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的,应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2.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3.证明有机动车的,应提交车辆行驶证或车管所证明;
4.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
5.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6.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出资转账记录等;
7.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如银行转账记录。
(三)证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如非正常银行转账、非合理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无故放弃债权、非合理消费等。
五、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
六、如之前起诉过,需提交撤诉裁定书、不准予离婚的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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