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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协议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2/2/4 来源:律师咨询网-陈思奇律师 浏览量:3042   收藏 | 打印 | 关闭
      出租单位:      (甲方)
  承租单位 :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租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号(老号  号)-- 房。
  
  二、租赁时间:
  甲方从 年月日起将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日收回,租赁期限 年。
  
  三、租赁金额及交纳时间:
  1.甲方按年租金 对乙方收取租金。
  2.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一年的租金。
  
  四、租赁其他费用:
  1.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向乙方一次性收取租赁保证金叁仟元整,待租赁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2.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用电费用,由甲方按有关收费标准向乙方按月收取。
  
  五、其它相关规定: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
  ⑴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的;
  ⑵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⑶乙方拖欠租金达1个月以上的。
  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3.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同时乙方不得毁坏房屋租前原貌。
  4.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发生损失,甲方不予补偿;如遇甲方整体规划,提出收回或变更要求,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5.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租赁金额的15%收全。
  
  六、凡在我交易市场入驻客户必须在入驻后三个月内在当地办理好工商、税务登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可延续签定。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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