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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鉴定]人体轻微伤:头颈部损伤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1/12/31 来源:律师咨询网 浏览量:2665   收藏 | 打印 | 关闭

  头皮擦伤面积在5平方米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头皮创。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面部操作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平方厘米以上;划伤长度在4平方厘米以上。

  眼部挫伤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耳廓创在1厘米以上;耳廓缺损。

  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涎腺其导管损伤。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厘米以上。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厘米以上,面积在4平方厘米以上,或挫伤面积2平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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