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有户人家共11人,短短15天时间先后结婚、离婚高达23次。而他们之间关系说起来都是亲戚,小叔子和嫂子结婚离婚,又和嫂子的妹妹结婚离婚,甚至还有和亲家母结婚又离婚……支配这种婚姻神操作的背后原因,是城中村改造,这一家子想通过结婚、离婚得到更多的利益。
如今这一家人因涉嫌诈骗罪,4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
近年来,“假离婚”“假结婚”现象日益突出,有的是为了在拆迁中获得更多利益,有的是为了得到更多购房指标,有的是为了避税,有的是为了一纸户口。在这里,婚姻无异于利益交换的筹码。虽然也有不少人因为这种轻率行为而付出沉重代价,但是依然有人对此趋之若鹜,以为找到了一条便捷的生财之道。
“假离婚”“假结婚”看似轻松,但事实上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是可能弄假成真。因为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假离婚”“假结婚”一说,只要是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的结婚、离婚行为都是真的,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而且权利义务关系也会随之改变。所以,假的经过法律确认就会变成真的,再后悔也来不及了。
其次是有关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假离婚”“假结婚”都有目的,所以很多人在办理手续之前,会自以为聪明地与对方签一个协议,以确保不会弄假成真。然而,合同也好,协议也罢,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是必须合法。“假离婚”“假结婚”本身不合法,违法的协议无效。因此,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协议就是一纸空文,什么用也没有。
最后是可能涉嫌诈骗。就像本文开头这一家11口人,拿婚姻当儿戏,结婚、离婚一通神操作,让办案的民警们都叹为观止,禁不住感叹“连剧本都不敢这么写!”这就过分了,诈骗拆迁款的目的太明目张胆,不追究法律责任,有失法律的尊严。
“假离婚”“假结婚”看似是对婚姻的不尊重,实际上是对法律的亵渎,因为每一起婚姻背后都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关系。根据婚姻法,法律保护婚姻家庭,同时也为家庭成员设定了权利义务,只有家庭成员才能享受相关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义务。法律的严肃性决定了婚姻的严肃性。
“假离婚”“假结婚”神操作背后是不能承受的法律后果之重。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引导民众尊重婚姻,杜绝“假离婚”“假结婚”,也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一部分。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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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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