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免费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房地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网|葫芦岛律师事务所 - 咨询律师就上律师咨询网!
『葫芦岛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关注『陈思奇律师』微信
在线法律答疑
首页 资讯动态 十元律师 法律服务包 法律顾问服务 顾问团队 服务领域 委托须知 业务受理 企业智库 文书下载 联系我们
民商事
案件代理
婚姻家庭
案件代理
刑事辩护
案件代理
债权债务
案件代理
合同纠纷
案件代理
交通事故
案件代理
房产纠纷
案件代理
劳动纠纷
案件代理
公司法律
风险防控
政府顾问
法律服务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推荐律师 律所简介 委托律师 委托须知
0429-7773338
15642958080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二维码
关注『律师咨询网』微信
每日精彩文章分享
 热点问题 更多>>
关于与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 未续签 之后被辞退
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和奖金
代签购房合同
公司被吸收合并后注销,原公司人员未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子女全部归女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选择不续签,公司
公司是否可以在非协商自愿下随意调整
 资讯动态 更多>>
陈思奇律师应邀为企业职工授课
2024葫芦岛失业金标准上调,关于
暑期兼职防骗!如何避免成为诈骗的下
刑事辩护常见问题解答(二)
陈思奇律师应邀为“白海豚爱心妈妈”
民事诉讼网上立案流程指引(以辽宁法
四月新规|购物、托育机构、征信……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2.27-
 『劳动争议』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推荐 > 『劳动争议』 > [薪酬待遇]同工同酬≠薪酬一样
[薪酬待遇]同工同酬≠薪酬一样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3/7/11 来源:江苏工人报 浏览量:2098   收藏 | 打印 | 关闭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本月正式开始实施,新法规定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应同工同酬。很多劳动者都在关心:劳务派遣工能不能转成正式工?同工同酬具体怎么实施?

  劳务派遣工能否转为正式工

  去年2月,小朱与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被派遣到商场作品牌服饰销售店员。小朱发现,她作为劳务派遣工,与商场正式员工的工作内容基本一致,但待遇却比正式员工要少一些。小朱想从派遣工转为商场的正式工,但不知道有没有机会。

  点评:

  新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目前很多企业为节省人力成本,在一些不具备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岗位,把劳务派遣工当作主要用工来使用。新法实施之后,对劳务派遣工有了明确岗位界定,劳务派遣用工只能作为补充用工形式,不能作为主要工种使用。

  另外,根据相关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职工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1.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使用被派遣职工的;

  2.使用未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被派遣职工的;

  3.使用合同期满的被派遣职工逾期未续签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职工的。

  一旦派遣工和用工单位直接建立了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立定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也就转为正式工了。如不立定,劳动者可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同工同酬是不是指薪酬一样

  陈小姐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被派遣到某市做电话销售。派遣公司承诺上班能和正式员工拿到一样的工资。陈小姐上班后,除开保险,每月到手的薪酬只有5000元左右,同事有的却月入上万。虽然相比之下自己的业绩没有同事好,但工资未免差距太大,这算是同工不同酬吗?

  点评:

  同工同酬是指,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以陈小姐为例,两个人同时销售出一件商品,他们获得的报酬是一样的,但如果别人销售得比她多,薪酬也自然会比她多。同工同酬的概念肯定是建立在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机制下的。

  遭遇同工不同酬该怎么办

  李女士与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被派遣到大卖场工作。按照合同约定,除了基本工资,李女士有高温费、交通补贴、饭贴、年终奖、加班工资等。然而,该公司称由于属于派遣员工,李女士只能享有工资和高温费,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加班费都不能给。这样一年下来,李女士拿到手的钱与商场同岗位的正式工相差上万元。

  点评:

  新法对于企业同工不同酬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增加了对劳动者的保护。以前,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相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而现在若出现这种情况,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薪资,在员工福利方面,劳务派遣工也应该享受同样待遇。当受到不公平待遇,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举报。

 

 

  辽宁葫芦岛律师咨询网网址:www.lsask.com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在此留言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 春节加班除夕至初二用人单位需300%支付加班工资
 【下一篇】 [讨薪专题]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十种典型案例和应对方法?
 相关内容:
 ·[讨薪专题]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十种典型案例和应对方法?
 ·[讨薪专题]法宝六:农民工工资追讨的其他途径
 ·[讨薪专题]法宝五:法律援助帮您讨薪
 ·[讨薪专题]法宝四:教您收集讨薪案件的证据
 ·[讨薪专题]法宝三:告上法院要回工资
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文档稿件,版权均属律师咨询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站未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电子文档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之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文章来自:******”,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本网站登载的内容主要来源于网络和传统媒体以及专业人士原创作品。本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转载的目的是为公众提供免费的专业资讯,普及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公众。如果您认为本站的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联系站长,我们会立即删除相关文字,保证您的权利。
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服务指南 | 业务受理 | 免责声明 | 免费咨询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律师咨询网
律师咨询网 网址:www.lsask.com | 辽宁律师咨询网 | 葫芦岛律师咨询网 | 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9-2024律师咨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搜索关键词:葫芦岛律师咨询网|葫芦岛律师|葫芦岛律师事务所|葫芦岛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本网站文字、图象及视频资料版权归属律师咨询网及作者本人。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费法律咨询:15642958080 推广·合作:15142916006 邮箱:lsask@qq.com
咨询提示: 葫芦岛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微信公众帐号:lsaskwx 辽ICP备11014630号-1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