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免费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房地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网|葫芦岛律师事务所 - 咨询律师就上律师咨询网!
『葫芦岛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关注『陈思奇律师』微信
在线法律答疑
首页 资讯动态 十元律师 法律服务包 法律顾问服务 顾问团队 服务领域 委托须知 业务受理 企业智库 文书下载 联系我们
民商事
案件代理
婚姻家庭
案件代理
刑事辩护
案件代理
债权债务
案件代理
合同纠纷
案件代理
交通事故
案件代理
房产纠纷
案件代理
劳动纠纷
案件代理
公司法律
风险防控
政府顾问
法律服务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推荐律师 律所简介 委托律师 委托须知
0429-7773338
15642958080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二维码
关注『律师咨询网』微信
每日精彩文章分享
 热点问题 更多>>
关于与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 未续签 之后被辞退
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和奖金
代签购房合同
公司被吸收合并后注销,原公司人员未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子女全部归女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选择不续签,公司
公司是否可以在非协商自愿下随意调整
 资讯动态 更多>>
陈思奇律师应邀为企业职工授课
2024葫芦岛失业金标准上调,关于
暑期兼职防骗!如何避免成为诈骗的下
刑事辩护常见问题解答(二)
陈思奇律师应邀为“白海豚爱心妈妈”
民事诉讼网上立案流程指引(以辽宁法
四月新规|购物、托育机构、征信……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2.27-
 知识产权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本 > 知识产权合同 > 软件应用协议书
软件应用协议书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2/2/1 来源:律师咨询网-陈思奇律师 浏览量:2845   收藏 | 打印 | 关闭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为加快信息资源传播,提高办公效率,节约办公及信息发布成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甲方_________系统软件平台,达成协议。
  
   第一章 合作方式
  第1条 甲方作为_________软件平台_________的提供商和运营商,向乙方提供稳定技术支持和优质服务。
  第2条 乙方利用甲方的_________系统软件平台向移动电话用户提供本行业对内及对外短信应用服务和企业内部短信应用。
  第3条 保密条款
  双方都可能获知另一方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秘密信息。秘密信息包括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信息,作为秘密信息披露方所有,除非经披露方声明许可或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因法律规定或为咨询律师)不得披露或使用。
  第4条 知识产权
  除非在此明确地许可或授予,本协议并不涉及任何技术转让,在甲方短信技术里所包含和涉及所有权利,产权和利益属于甲方独自所有。除非在此明确地许可,本合同并不将甲方的任何技术转让给乙方。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1条 甲方提供_________系统软件平台,系统升级,技术维护等工作。
  第2条 甲方保证在适合的通讯条件下乙方的短信通讯畅通,保证将乙方要发给乙方用户的短信及时,准确地发送到乙方用户的手机上。合适的通讯条件是指:a.乙方用户的手机正常接入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网络的通道畅通;b.相关网络运营商的网络运转正常;c.乙方用户的手机sim卡为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sim卡;d.乙方用户按时缴纳相关信息费用。
  第3条 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过滤或者拒绝发送不符合规定内容的短信息。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1条 乙方在合作期内享有对_________系统软件的使用权和短信发送权。
  第2条 乙方应妥善保管好自身账户名称和密码,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短信的发送。不得向未授权同意接收乙方短信的手机用户发送短信,不得运营与移动梦网有抵触的业务,对所发送对象不得采用以手机号段形式群组发送,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短信账户。
  第3条 乙方不得发送包含以下内容,文字的短信息内容: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信息;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信息;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及任何不符合国家法律,国际惯例,地方法律规定的信息。
  第4条 乙方不能发送手机用户不愿意接受的广告业务,不能发送违反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规定的不得发送竞争对手产品的广告业务。不能按手机号段形式进行广告业务的宣传等,如发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情况下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对乙方处以所(发送短信总条数×10元/条)的处罚。如乙方不及时对现或作出明确解释,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诉讼同时保留其起诉权。
  
   第四章 计费与结算
  第1条 通信费是乙方使用_________系统软件平台而产生的费用。参照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通信公司关于对短信收费的规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条。具体优惠与区域销售经理协商,并以补充协议方式注明。
  如果适用的法律,法规,决议,政策,命令发生变化或甲方与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通信公司的合同或资费发生变更,根本改变了提供服务的条件或改变了提供服务的成本,甲方和乙方同意将协商新的价格以反映该种变化。由此导致的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价格变更通知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在甲方网站上公告。
  第2条 通信费用的收取可由企业用户任选以下两种付费方式中的一种:
  银行转帐现金支付各类银行卡支付
  第3条 乙方在使用前根据自身情况预付短信费用,使用时按成功发送的条数进行扣除。乙方首付不得低于_________元,甲方开具相应发票给乙方。
  
   第五章 客户服务原则
  第1条 甲方应与乙方紧密配合,为乙方提供完善优质的售后服务。
  第2条 乙方应定期对发送号码进行认真清理,并在短信内容中留下乙方客户服务电话(至少每月一次),以便于手机用户在不愿意接收短信时能及时通知乙方更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用户投诉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处理解决,并视对甲方造成的影响程度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第3条 计费差异:甲乙双方对信息服务费的统计数据若存在异议,在双方统计数据不超过3%的情况下,以甲方的数据为准;若误差超过3%,甲乙双方应重新核对,明确原因,及时按实际情况合理解决。如因甲方技术或网络原因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由甲方给以书面解决,如解决不明确,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4条 乙方在使用甲方短信服务时,如由运营商(移动,联通)网络或网关因素导致乙方短信发送失败或不能正常的,甲方应及时给以解决并向乙方相关证明及解释,甲方可给以相应补偿。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
  第1条 协议的变更,需通过双方正式书面文件确认后方有效。
  
   第七章 协议期限及终止
  第1条 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2条 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八章 争议与仲裁
  第1条 协议的双方,如在解释或者执行该协议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发生异议的时候,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章 协议的解除
  第1条 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限内有一方破产或倒闭,则自动解除协议。
  第2条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政策因素使履行协议成为不可能,则协议自动解除。
  
   第十章 协议的效力
  
  第1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双方均认可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双方之间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约定时,以本合同为准。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
  第2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定期对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备忘录”的形式进行商议,并对协议履行过程出现的问题,解决方式及本协议未尽事宜作补充约定。双方制作的“备忘录”及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所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条 本协议应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有效公章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4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辽宁葫芦岛律师咨询网网址:www.lsask.com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在此留言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 软件系统安装与实施合同书
 【下一篇】 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
 相关内容:
 ·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
 ·自费出版协议
 ·图书出版赞助协议
 ·作品出版合同
 ·图书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
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文档稿件,版权均属律师咨询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站未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电子文档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之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文章来自:******”,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本网站登载的内容主要来源于网络和传统媒体以及专业人士原创作品。本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转载的目的是为公众提供免费的专业资讯,普及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公众。如果您认为本站的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联系站长,我们会立即删除相关文字,保证您的权利。
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服务指南 | 业务受理 | 免责声明 | 免费咨询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律师咨询网
律师咨询网 网址:www.lsask.com | 辽宁律师咨询网 | 葫芦岛律师咨询网 | 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9-2024律师咨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搜索关键词:葫芦岛律师咨询网|葫芦岛律师|葫芦岛律师事务所|葫芦岛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本网站文字、图象及视频资料版权归属律师咨询网及作者本人。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费法律咨询:15642958080 推广·合作:15142916006 邮箱:lsask@qq.com
咨询提示: 葫芦岛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微信公众帐号:lsaskwx 辽ICP备11014630号-1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