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反贪部门将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突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社会管理权力实施的贪污贿赂案件,促进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日前表示。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日前对2012年反贪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工作构想和具体措施。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表示,各级反贪部门将坚持以维护群众权益为根本,以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为重点,以执法办案为依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多途径、多手段、多方式参与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提高查处率,减少漏网率,增强震慑力,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各级反贪部门要重视加强机制建设,着重健全完善以下五项工作机制:
——犯罪信息和社情民意收集机制,特别是要借助侦查信息化,重视网络舆情,提高发现犯罪的能力。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协作关系,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案件查处,促进行政机关及其他社会管理职能部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
——反贪侦查与诉讼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形成诉讼监督合力,强化对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追究,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廉洁执法。
——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通过加强反贪部门与预防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反贪办案中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有效防止因执法行为不当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记者 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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