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以确保春节期间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为目标,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维稳主力军作用,采取超常举措,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最大力度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据统计,春节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8500余人次,警车3200余台次,全市共立刑事案件6起,同比下降76.92%,重特大火灾事故为零,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零。
春节长假期间,葫芦岛海事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水上安全监管,有效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辖区安全形势稳定,确保相关企业和广大渔民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此间,海事部门加强与气象、海洋监测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恶劣天气的预防,充分利用网络、气象传真等手段跟踪掌握恶劣天气的发展动态,通过移动短信平台、VHF高频电话等向有关单位、船舶发布预警信息100余条。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海事部门加大巡查力度,特别加强了对北港工业园区、葫芦岛港码头、绥中36-1码头扩建等水工作业区域施工船舶的监督管理,保证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同时,严把船舶签证关,落实“谁签证,谁负责”制度,并及时做好提醒工作。期间,执法人员充分利用AIS等设备对辖区船舶实施动态监控,进一步优化通航环境,维护了良好的通航秩序。此外,他们还加强值班,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确保了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记者刘兴华)
为全面做好2012年春节安全保卫工作,春节前夕,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春节安全保卫工作,明确提出春节期间“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确保万无一失”等“五个不发生”工作目标。
保大局,促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紧密结合社会稳定和刑事犯罪的动态特点,及时排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社会问题和治安问题,切实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妥善化解、严厉打击,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严防出现失控问题,严防出现影响春节安全问题,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保平安,促和谐,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春节期间,各级公安机关严密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组织巡警、特警、社区民警、武警、辅警和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尤其加大对治安复杂地区、易发案区域等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城区街面武装巡逻、交通沿线车辆巡逻、派出所治安巡逻都有效地提升治安防范控制能力,增强了群众安全感。防火灾,查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春节期间,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级消防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有关规定,深化火灾隐患排查,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消防部队执勤备战,在主要街道和重点场所设立了流动执勤点,力争发生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畅通,抓管控,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春节7天长假,市局各级交警部门以临战姿态开展工作,全员投入上岗值班,全面加强重点安全监管、路面通行秩序管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灾害天气应急管理,严防各种危险路段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祖长德 李一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