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了《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优先通行权利,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校车监管,保障校车安全。
规划明确,要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和应用工作规范,推动在校车等车辆上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行企业监管平台专人值守、24小时动态监管和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使日常安全监管常态化。至2015年,公路客运车辆、校车动态监管装置安装使用率达100%。
规划提出,要制定完善校车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校车安全性能;全面提高校车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专业运营的原则,研究制定扶持和鼓励校车发展的政策措施。
规划要求,要通过政策、标准和行业管理等多方面措施,提高客运车辆侧倾稳定性要求,严格执行客运车辆车身上部结构强度要求的国家标准,强制推行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的所有坐椅安装汽车安全带,强制要求大型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安装限速装置和采用全承载整体式结构车身,提高客运车辆主被动安全性。至2013年,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坐椅汽车安全带安装率达100%、完好率达95%以上。
规划还提出,要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建设满足农村客运安全运行的道路,鼓励发展适合农民出行需求的客车车型,科学设定农村客运班线,创新农村客运经营方式和安全监管机制,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探索并逐步推广行之有效的农村地区校车运营管理模式。至2015年,乡镇客运班线达100%,通村客运班线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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