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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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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7773338
1564295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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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二条 试用期限 1.试用期限为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聘请乙方主要从事幼儿学前教育、护理、家教等工作。 2.甲方实行每月工休_________天,可和雇主自行调整累计休息。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资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第五条 服务培训费用 1.跟踪服务,培训,教材费用_________元/年,费用从乙方试用期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 从业要求 1.乙方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正规医院体验证明,担保人一名。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接受甲方同等条件工作调配。 3.乙方试用期半个月的工资保留在甲方作为违约合同的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2.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真实或对雇主提供劣质服务,并造成很坏影响的; 3.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严重失职,私通雇主欺骗甲方,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客户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第九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乙方保证金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担保书作为合同副本。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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