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免费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房地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网|葫芦岛律师事务所 - 咨询律师就上律师咨询网!
『葫芦岛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关注『陈思奇律师』微信
在线法律答疑
首页 资讯动态 十元律师 法律服务包 法律顾问服务 顾问团队 服务领域 委托须知 业务受理 企业智库 文书下载 联系我们
民商事
案件代理
婚姻家庭
案件代理
刑事辩护
案件代理
债权债务
案件代理
合同纠纷
案件代理
交通事故
案件代理
房产纠纷
案件代理
劳动纠纷
案件代理
公司法律
风险防控
政府顾问
法律服务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推荐律师 律所简介 委托律师 委托须知
0429-7773338
15642958080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二维码
关注『律师咨询网』微信
每日精彩文章分享
 热点问题 更多>>
关于与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 未续签 之后被辞退
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和奖金
代签购房合同
公司被吸收合并后注销,原公司人员未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子女全部归女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选择不续签,公司
公司是否可以在非协商自愿下随意调整
 资讯动态 更多>>
民事诉讼网上立案流程指引(以辽宁法
四月新规|购物、托育机构、征信……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2.27-
建议收藏!二手房交易避雷四大注意事
一周法律资讯(2023.11.6-
法律顾问系列5:企业裁员法律合规实
一周法律资讯(2023.8.28-
一周法律资讯(2023.7.31-
 资讯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咨询网资讯中心 > 资讯动态 > 刑诉法修改为辩护律师减压
刑诉法修改为辩护律师减压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2/1/9 来源:京华时报 浏览量:2306   收藏 | 打印 | 关闭

  其实,造成刑辩律师对妨害作证罪的心理恐惧,根本原因不是立法条文本身,而是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滥用。

  为保障辩护人依法履行职责,避免同一案件的侦查机关随意对辩护人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昨日提请审议的刑诉法修改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刑事辩护被视为律师业的高风险领域,一个重要原因是刑法第306条规定的“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某种程度上成为许多刑辩律师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其实,造成刑辩律师对妨害作证罪的心理恐惧,根本原因不是立法条文本身,而是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滥用。全国律协调查显示,从1997年刑法第306条出台至2007年10年间,全国有108名律师因妨害作证被追诉,最终被认定有罪的仅为32起。由于在追诉律师犯罪的程序上缺乏周延的设计,客观上使得辩护律师极容易陷入风险,一旦被告人翻供或证人翻证,律师就可能被认定为“指使”或“引诱”。在此背景下,刑诉法的修改或许能从程序公正的角度,为广大的刑事辩护律师心理减压。

  为陷入刑事追诉的公民提供法律辩护,律师的这种职业属性使得他们更关注司法程序的公正与否。事实上,实践中对律师伪证罪的追诉,正是因为程序公正的缺失,导致律师的集体不满与深层恐惧。如果律师作伪证,抓人和起诉的都是同一个案件的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甚至是同一个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缺乏基本的回避机制和程序公正。而在一些刑事执法人员眼中,律师就是跟他们作对的“对头”,这种心态也容易导致针对律师的“报复性执法”。

  可见,无论是满足律师对于刑事追诉程序的公正性期待,还是避免执法人员滥用刑法第306条进行打击报复,都有赖刑事诉讼法对辩护人犯罪的追诉程序进行科学公正的设计。就这一点而言,二审草案的规定初步确立了侦查机关的回避原则,无疑有助于辩护人作为被追诉对象能够得到更为公正的侦查,有效缓解律师基于刑事辩护所产生的心理压力。

  当然,如果要彻底化解律师对刑法第306条的不安,还需要立足刑事诉讼程序进行更完善的规范。既要赋予律师对抗打击报复的必要性救济权利,也要设定严格公正的追究律师犯罪的程序,同时引入刚性的外在监督力量,从而有效防止辩护人受到不公正的追诉。(兵临)

 

 

  辽宁葫芦岛律师咨询网网址:www.lsask.com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在此留言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 刑诉法修改:如何保证无辜的人不受追究?
 【下一篇】 民事诉讼网上立案流程指引(以辽宁法院为例)
 相关内容:
 ·民事诉讼网上立案流程指引(以辽宁法院为例)
 ·四月新规|购物、托育机构、征信……新的一月这些改变在我们身边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2024.3.25)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2024.3.25)
 ·一周法律资讯(2024.2.27-2024.3.3)
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文档稿件,版权均属律师咨询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站未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电子文档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之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文章来自:******”,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本网站登载的内容主要来源于网络和传统媒体以及专业人士原创作品。本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转载的目的是为公众提供免费的专业资讯,普及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公众。如果您认为本站的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联系站长,我们会立即删除相关文字,保证您的权利。
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服务指南 | 业务受理 | 免责声明 | 免费咨询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律师咨询网
律师咨询网 网址:www.lsask.com | 辽宁律师咨询网 | 葫芦岛律师咨询网 | 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9-2024律师咨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搜索关键词:葫芦岛律师咨询网|葫芦岛律师|葫芦岛律师事务所|葫芦岛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本网站文字、图象及视频资料版权归属律师咨询网及作者本人。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费法律咨询:15642958080 推广·合作:15142916006 邮箱:lsask@qq.com
咨询提示: 葫芦岛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微信公众帐号:lsaskwx 辽ICP备11014630号-1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