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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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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7773338
1564295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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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服装代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__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_________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_________%(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_________%,追加商品换货率_________%。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_________。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_________。(同上第二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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