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当中,由于罪名繁多,具体案情也各有不同,从而导致量刑环节需要考量很多因素。家属和当事人往往比较关心案情最终的结果,也就是经过量刑的最终刑期。基于此,畅森律师为您收集整理不同罪名的刑事立案量刑标准,并保持同步更新修订,以供查阅。
*法律科普 仅供参考 具体案情 具体分析
93【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3.假冒注册商标数量在1000件以上不满5000件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5.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假冒注册商标数量在5000件以上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5.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94【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损失”,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
3.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95【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21条)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第⑴项规定的数额标准,但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3.虽未达到第⑴项规定的数额标准,但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4.犯罪手段卑劣,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5.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96【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⑴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
⑵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2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
⑶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⑷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的;
⑸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⑴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⑵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⑶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⑷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⑸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二)非法经营外汇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⑴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不满100万美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的;
⑵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不满2500万美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
⑶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不满500万美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⑷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⑴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⑵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25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⑶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⑷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三)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⑴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⑵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⑶非法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接近上述二项的数额标准,且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⑷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⑴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⑵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2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⑶非法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接近上述二项的数额标准,且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⑷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97【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造成人被害人轻微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
3.强迫交易3次以上不满10次,或者强迫3人以上不满10人交易的;
4.强迫交易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
5.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
6.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
2.强迫交易10次以上,或者强迫10人以上交易的;
3.强迫交易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4.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5.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98【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刑法第227条第一款)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数量累计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
2.邮票票面数额累计5000元以上不满25000元,或者数量累计1000枚以上不满5000枚的;
3.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5000元以上不满25000元,或者数量累计100张以上不满500张的;
4.非法获利累计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
5.数额较大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1万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250张以上的;
2.邮票票面数额累计25000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5000枚以上的;
3.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25000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500张以上的;
4.非法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的;
5.数额巨大的其他情形。
99【强迫劳动罪】(刑法第244条)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患职业病的;
2.强迫10人以上劳动的;
3.因强迫他人劳动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强迫他人劳动的;
4.强迫妇女从事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或者强迫处于经期、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以上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5.强迫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的;
6.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100【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第244条之一)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造成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受到严重伤害的;
2.雇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3人以上不满10人的;
3.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雇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10人以上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101【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刑法第281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生产、买卖成套制式服装30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100件以上的;
2.非法生产、买卖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10件以上的;
3.非法生产、买卖警棍50根以上的;
4.非法生产、买卖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100件以上的;
5.非法生产、买卖警用号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1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3副以上的;
6.非法经营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1000元以上的;
7.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8.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102【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3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30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30%以上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30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300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30%以上的
3.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三项数额标准,但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或者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或者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或者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后果严重或者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103【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3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30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30%以上的;
2.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30%以上的;
3.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三项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或者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的,或者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
5.后果严重或者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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