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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法律资讯(2022.12.26-2023.1.1)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23/1/4 来源: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635   收藏 | 打印 | 关闭

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了中国依法治国理念全面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提升,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风险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畅森律师梳理汇总国内和地方一周内的法律法规以及资讯,帮助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了解相关信息,及时应对风险进行止损,亦能从新闻中发掘有价值的信息,做好规划。

    全文共4314个字,阅读大概需要6分钟。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27日提请审议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1991年颁布的现行民事诉讼法迎来第五次修正,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12月27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推动完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回应社会关注的民诉领域重点问题,不断完善民事诉讼程序机制。(新华社)

 

最高法司法意见:居家办公应按正常标准支付工资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和《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除依法按协商程序降低劳动报酬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通过居家办公或者灵活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请求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意见》要求,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积极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稳定工作岗位。(界面新闻)

 

最高法发布35批指导性案例,微信号可认为是公民个人信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中,指导性案例192号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央视网)

 

最高法:电子送达的文书可在司法链平台进行在线核验

最高法大力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应用,建成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全国法院上链存证超过28亿条。后续,最高法将推进电子送达文书的在线核验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电子送达文书易篡改等问题。(央视网)

 

最高检:严格规范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加强配合制约工作的规定》。《规定》指出,检察机关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由负责侦查的部门立案侦查,由负责职务犯罪捕诉的部门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及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检察日报)

 

最高法:研究制定运输合同司法解释,完善多式联运规则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指出,妥善审理涉物流上市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规范物流上市企业有序发展。依法保护中小微物流企业合法权益,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公平有序竞争。妥善审理涉物流企业融资纠纷,促进物流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妥善审理涉及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纠纷,依法支持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商贸物流提档升级。妥善审理物流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大力保护物流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保障物流企业胜诉权益。研究制定运输合同司法解释,完善多式联运法律适用规则,充分发挥司法文件、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指导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为物流业提供清晰明确的法律预期。(最高法)

 

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30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当前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情形,涉及群众反映强烈、被害人群体广泛的网络“套路贷”、网络舆情敲诈、网络裸聊敲诈、网络“软暴力”催收等信息网络重点犯罪领域,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黑恶犯罪在网络空间的发展态势及其危害性,立足检察职能,密切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依托案件办理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共筑清朗网络空间。(中国新闻网)

 

三部门: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

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无资质机构和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无执业资质的机构以相关名义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无行医资质的相关人员以相关名义提供医疗服务、强化养老机构主体责任等3项措施。严禁违规使用名称、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国家卫健委网站)

13部门: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意见》提出,要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日常运营。非学科类培训内容应符合培训对象的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不得开设学科类培训相关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实行明码标价和信息公开。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鼓励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教育部)

 

 

辽宁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制度

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在该省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制度,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明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政策,列明各级各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渠道。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有奖举报公告牌,鼓励举报人及时查找发现身边事故隐患,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光明网)

 

上海出台新政 养老护理员可获数万元入职补贴

“十四五”时期,上海人口老龄化率将持续提高,全社会对养老护理员的需求也将持续扩大。记者27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政策,推动本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规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入职补贴实施办法》,对具有中职或者高中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3万元和4万元的入职补贴。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上观新闻)

 

河北修法细化家庭暴力预防处置措施

日前,新修订的《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六章47条,进一步明确了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各方的职责,细化了家庭暴力预防、处置、受害人救助等相关措施及法律责任。(法治日报)

 

成都:依法惩治拖欠农民工薪酬违法行为

日前,四川成都市中院、成都市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拖欠农民工薪酬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明确多部门间规范处置流程,搭建协调对接沟通平台,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民事审判、工会保护等职能,在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事件中起到联合惩治、司法保障、法治宣传、教育震慑的积极作用。(人民网)

 

《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对进一步加强公路货物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明确,政府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将治超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机构、人员保障,将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形成政府主导的公路治超责任闭环。(央广网)

 

《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南京长江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四区”,实行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并划定“四区”范围。对可开发利用区域提出合理高效利用的要求,对建设管控、临时占用和退出机制、项目排查处理、船舶污染管控、危化品管控、采砂管控等重点领域提出规范要求。(扬子晚报)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日前施行

将有助进一步推广调解在大湾区内广泛应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日前指出,由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制定及颁布的各项调解标准和准则,不但是推进大湾区法治建设及香港融入大湾区发展的一大里程碑,更能够鼓励三地商界和市民善用调解解决跨境争议,创造互惠共赢的方案。(新华社)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首善标准,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主体作用,特别是乡镇街道的重要作用;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的热情,鼓励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丰富文化供给。(北京青年报)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决定》日前发布

系全国首个省级推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法规性决定。决定在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政策适用具体原则,促进凝聚执法司法共识、形成政策合力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审慎适用拘押和起诉措施、加强非羁押监管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中国青年网)

 


知网被罚8760万元

12月26日,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2022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经查,知网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2014年以来,知网滥用该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一是通过连续大幅提高服务价格、拆分数据库变相涨价等方式,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其数据库服务的行为;二是通过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等方式,限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学术期刊、博硕士学位论文等学术文献数据,并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独家合作实施。调查表明,知网实施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行为排除、限制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竞争,侵害了用户合法权益,影响了相关市场创新发展和学术交流传播,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和“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知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和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情况等因素,2022年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随后,知网发布公告,表示自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知网涉嫌垄断立案调查以来,知网全力配合,深刻反省,全面自查。

今天,知网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处罚,知网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同时,知网发布了整改公告,称按照行政处罚决定,结合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知网制定了五个方面共15项整改措施,现对外公开,接受各方监督。五个方面包括:

一、彻底整改与期刊、高校的独家合作;

二、大幅降低数据库服务价格;

三、保护作者合法权益;

四、持续优化相关服务;

五、全面加强合规建设。(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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