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一案件当事人李某(化名),向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陈思奇律师,赠送了写有“正义之卫士 律师之楷模”金灿灿大字的锦旗。该名当事人用送锦旗的方式向陈思奇律师表示感谢,感谢陈思奇律师以严谨的专业精神和尽心尽力的诚恳态度,帮助当事人实现诉求,真正做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更感谢陈思奇律师帮她维护了合法权益,从根本上为委托人争取了最大利益,赢得了委托人的认可与赞许。
陈思奇律师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仲裁委仲裁员,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2019年参加辽宁省第二期菁英人才培训,任宣传委员。2018年,被评为辽宁省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2019年,被评为葫芦岛市优秀律师。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一份满意、一份感激”,陈思奇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思维缜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协调能力。陈思奇律师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弘扬法治精神。无论案件标的大小,都会认真分析,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巧,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肯定。
未来,陈律师会继续捍卫法律初心,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让服务的每一位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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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陈思奇律师业务范围:企事业法律顾问服务、家族财富管理、法律实务培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案件、伤害索赔、离婚析产、金融投资与保险、欠款追偿、交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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