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出的10万元高利贷借款,想通过建立三角民间借贷关系为高利贷披上合法外衣,赵某的如意算盘被检察机关识破。
近日,山东省阳谷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戳破放贷人谎言,促使法院终结民事执行程序,并惩罚司法虚假活动。
郑某因生意不景气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高利贷放贷者赵某借款,一段时间后连本带利共计欠款10万元。在打击高利贷的环境下,赵某唯恐10万元贷款无法顺利收回,遂想出一个偷梁换柱的主意。赵某明知债务人郑某当前阶段尚无偿还能力,在催收贷款的时候,向郑某推荐了孟某,称可以让郑某向孟某借款10万元,但要求郑某借到钱后即刻还钱给赵某。
无奈之下,郑某只好拆东墙补西墙,孟某如约借给郑某10万元,并取得郑某出具的借条一张。然而,实际上孟某是赵某的员工,是赵某给了孟某10万元,要求孟某转借给郑某,制造了一个孟某与郑某之间10万元借贷关系的假象,孟某得到的借条也在赵某手里,目的在于为自己借给郑某的10万元高利贷借款披上一层合法外衣。
为了尽快将通过孟某借给郑某的10万元收回,赵某拿到借条后就带着孟某、郑某一起前往阳谷县司法局公证处申请对孟某、郑某双方的《还款协议》进行公证,通过作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赵某取得了公证债权文书,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并以公证债权文书向阳谷县法院申请执行。阳谷县法院依法受理立案,但因郑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故而作出终结此次执行裁定。该案执行程序可以根据郑某的财产状况随时恢复启动。
2018年9月,阳谷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晓辉在履职中发现了该案线索,顺藤摸瓜,经询问郑某、孟某、赵某,调取赵某、孟某的银行往来明细,审查公证卷宗,发现当事人孟某、赵某互相串通,捏造虚假债务,向县司法局公证处骗取公证书,并据此向阳谷县法院申请执行。掌握事实真相后,阳谷县检察院于2018年11月向县司法局发出一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核实,决定撤销本案原公证债权文书。
司法局新作出的法律文书,案件当事人孟某、郑某及案外人赵某的调查笔录,银行流水明细等证据一应俱全,2019年8月,阳谷县检察院依法向阳谷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终结执行该案,并依法对当事人孟某、案外人赵某的虚假行为予以司法处罚。而后,阳谷县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终结原执行案件,并作出了司法罚款的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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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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