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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监护缺失儿童权益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20/2/24 来源:智慧普法平台 浏览量:355   收藏 | 打印 | 关闭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下发通知指出,要加强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及时将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确保生活兜底保障到位


各地要依托地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开通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及时响应有关线索,做好临时照料咨询、转介服务、个案跟踪、资源链接等工作


在给监护缺失的儿童提供生活兜底保障之外,还应该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评估因监护缺失、疫情暴发带给他们的心理影响,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下发通知指出,要加强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及时将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确保生活兜底保障到位。疫情防控期间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或其他困境儿童申请条件的,要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或先保后补,做到当月审批,当月发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针对一些家庭面临家中儿童无人监护的情况,各地纷纷加大救助保护力度,切实保障儿童权益。对此,《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疫情来袭父母隔离


家中儿童缺少监护


不久前,一篇题为《家人疑似新冠肺炎被隔离 湖北17岁脑瘫儿独自在家6天后死亡》的文章在朋友圈流传。文中称,湖北省红安县华河镇某村的鄢小文因疑似新冠肺炎被隔离,其四肢瘫痪、患有脑瘫的儿子(17岁)独自在家6天,于129日去世。


华河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说:“现在对干部的管理相当严格,我们不可能把一个脑瘫的孩子留在家里没人管,肯定是做了相应工作,但现在孩子去世也是事实,上级部门会对我们进行调查,自然会有一个公正的说法。”


通知明确,各地要指导本地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统一部署下,及时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包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疑似感染或需隔离观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其他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报告相关信息,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或报告反映困难。


王金运(化名)是湖北某社区工作人员,同时也是一名儿童督导员。26日,王金运接到一名女士的求助电话,对方称她的丈夫因确诊新冠肺炎正在住院治疗,而她也因连日来照顾丈夫出现了一些疑似症状,但家中还有一名年仅8岁的儿子小天(化名)。为了避免孩子被感染,她现在只能独自在外面隔离,希望在隔离观察期间,社区每天能帮忙为小天提供简单的三餐。


“我当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我们社区一共有3个这样的家庭,都是因为监护人处于治疗期或者隔离观察期,家中又没有其他成年人可以帮忙照顾孩子,因此由社区代为照顾。”王金运说。


王金运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他所在的社区从125日起,就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对家中有老人或儿童的住户进行逐一排查。“当时就排查出一个家庭,父母都在医院隔离治疗,家中孩子只有10岁,后来我们就开始每天给那个小朋友送饭。”


“这个病的传染性很强,家中有一个人确诊后,其他家庭成员可能也会接二连三被感染。相对而言,儿童被感染的概率小一些。”王金运说。


每天早上上班前,王金运和同事都会按时将早饭送到3个小朋友的家中。王金运的社区实行排班制,一共14名工作人员,但是要对接3000多个住户,所以日常工作非常繁忙。“目前招募了一些志愿者,帮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们通过开会决定,由大家自愿报名,主动承担照顾监护缺失儿童的工作。”王金运说。


随着和孩子们接触的时间越来越长,王金运和他们也有了感情。


“小天是个特别可爱的孩子,我除了给他带去一日三餐之外,还加了他的微信。平时会在微信上跟他聊天,询问他作业完成情况、睡眠情况、在家里是否会感到无聊等。有时也会向他简单介绍现在疫情的状况,叮嘱他待在家里,不要出门。”王金运说。


小天的妈妈曾经给王金运转了1000元钱,但被他拒绝了。对此,王金运说:“虽然我工资不高,但是这个钱我不能收。我本身就是社区工作人员,在举国上下共渡难关的阶段,帮助照料这些孩子是我的职责所在。”


王金运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疫情期间,他们目前能做的主要还是满足监护缺失儿童基本的生活需求。“我们每天的工作特别繁忙,社区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对所有住户进行排查,人手不足,因而很难再抽调人去专门陪伴缺乏监护的儿童。我觉得如果有人陪伴他们当然是最好的,毕竟孩子还小。”


各地开通求助热线


保障儿童渡过难关


民政部办公厅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托地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开通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及时响应有关线索,做好临时照料咨询、转介服务、个案跟踪、资源链接等工作。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多个省市已开通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


郑州市民政局在《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开通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临时救助热线的公告》中提出,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郑州市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开通24小时未成年人临时救助服务热线。


为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服务,及时为因监护人感染新冠肺炎或需隔离观察而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儿童转介链接资源,提供专业服务,广东省民政厅开通广东省困境儿童服务热线“护童之声”。


“护童之声”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林春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自热线开通以来,他们每天能接到两到三个求助热线。“虽然我们在大力宣传,但可能因为服务热线开通还没多久,所以了解情况的群众不太多。此外,全省每个地级市都已开通了困境儿童服务热线,因此,直接向省级热线咨询并求助的情况可能相对少一些。”


据了解,广州市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服务热线曾接到一名酒店工作人员的求助,该酒店工作人员在值班时遇到一家人,爸爸因感染新冠肺炎被送院治疗,妈妈和一双儿女由于曾经密切接触新冠肺炎患者,被安排在政府指定的酒店进行医学观察。入住酒店后,4岁的儿子出现发烧症状(后证实是一般发烧),妈妈需陪同他前往医院检查治疗,因而将12岁的女儿小文(化名)独自留在酒店。


酒店工作人员向广州市困境儿童救助热线求助后,小文迅速被转至海珠区未保中心,海珠区未保中心安排海珠区集中医学观察点临时党支部及党员突击队成员迅速跟进,每天通过线上交流帮助小文舒缓心理压力,同时合理安排饮食起居,协调疾控医生和社区医生每日至少两次监测小文身体情况,目前小文身心状况良好。


明确主体及时报告


关注儿童心理健康


对于此次民政部下发的通知,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程福财认为,这体现出了党和国家在疫情期间对儿童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进一步强调了儿童救助保护的责任主体。


201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担(兼)任的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负责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此次民政部下发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抗击疫情期间的具体职责。”程福财说。


程福财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是一支专门做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队伍,但有些地区还存在人手不足、专业性不强的情况。因此,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地区的社会组织,包括一些社工机构、民间志愿者,也可以参与到保护儿童的工作中来。


“对于儿童保护而言,及时报告很重要。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不论是医务人员还是社区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有相关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公安、街道或者村委会报告,社区工作人员要及时排查和报告,形成一个完备的儿童保护体系,避免出现父母被确诊或隔离后,孩子无人照看的情况。”程福财说。


从法律层面来看,应该如何保护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据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林艳琴介绍,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依照该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程福财认为,民政部要求确保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生活兜底保障到位,这是儿童救助工作的一条底线。从儿童保护角度来看,此次疫情对某些孩子的心理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即使有人监护的儿童,在目睹周边的变化,比如上不了学、超市不开门、爸爸妈妈突然生病、自己出不了门等状况后,心理也可能会受到震荡和冲击,产生恐惧、紧张、抑郁等情绪。


“在给监护缺失的儿童提供生活兜底保障之外,还应该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评估因监护缺失、疫情暴发带给他们的心理影响,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程福财说。


林艳琴认为,各地民政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下发的通知。家庭是孩子心灵的港湾、成长的场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法监护时,必须及时进行委托监护或向村(居)委会、民政部门寻求帮助,告知情况。“此外,也要积极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作用。据我所知,不少省份的此类机构已经在行动了。”林艳琴说。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但也是很脆弱的人群。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各个地方应坚持儿童权利优先的理念,这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程福财说。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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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陈思奇律师业务范围:企事业法律顾问服务、家族财富管理、法律实务培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案件、伤害索赔、离婚析产、金融投资与保险、欠款追偿、交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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