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开车却因危险驾驶罪受到法律制裁,这是怎么回事?
今年7月4日22时许,在湖北省团风县城区街道设点执勤的交警拦下一辆小型汽车进行检查,闻到车内有明显酒味,车上两人神态有异,交警随即要求驾驶员詹某接受酒精测试,经检测,詹某血样中乙醇成分达 107.46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詹某被团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此案由团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团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提审时詹某连连表示悔不当初,据詹某供述,当晚詹某与李某等人在团风街上吃宵夜,席间均饮酒,饭后李某将其小型汽车车钥匙交给詹某并让其驾驶,后被交警查获。
承办检察官认为此案中李某也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虽然没有直接驾驶车辆,但他在明知詹某饮酒的情况下,仍将其机动车交由詹某驾驶,两人涉嫌共同犯罪,故监督公安机关对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立案。团风县公安局于今年11月6日立案,并于次日移送审查起诉。团风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詹某、李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团风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的行为属共同故意犯罪,最终作出判决:被告人詹某、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各并处罚金1000元。
来源:检察日报
———————————————————————————————————————————————
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陈思奇律师业务范围:企事业法律顾问服务、家族财富管理、法律实务培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案件、伤害索赔、离婚析产、金融投资与保险、欠款追偿、交通事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