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恩涉嫌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并公开宣判。
2018年期间,被告人刘某恩多次通过不法渠道,获取在酒店住宿人员的个人信息,用微信将男性房客添加为好友,向其发送多张美女照片供其选择,并提供“上门服务”。刘某恩要求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交纳招嫖费用,随后反复向其索要保证金、押金等,亦或谎称无法收款需要重新转账,以此实施诈骗。如不从,刘某恩便向其发送数名男子持刀乘车的虚假视频,威胁被害人要到其住宿的房间来找他“麻烦”。
2018年11月23日凌晨,被告人刘某恩在非法获取被害人辜某的电话、住宿信息后,通过微信与其联系,多次要求辜某微信转账共计4000元。之后,因辜某拒绝再次向刘某恩转账,刘某恩便向其发送威胁视频,声称要邀约他人来“收拾”辜某,导致辜某因恐惧欲翻窗逃离房间时,不慎坠楼死亡。2019年1月,公安民警将刘某恩逮捕归案。
江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手机网络向不特定的人员发送虚假信息,骗取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3023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恩多次以暴力威胁他人索要钱财,其中敲诈勒索既遂3次共计12000元,敲诈勒索未遂5次,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刘某恩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江津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以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恩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法官说法■
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不仅如此,招嫖往往还伴随着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
来源:人民法院报
———————————————————————————————————————————————
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陈思奇律师业务范围:企事业法律顾问服务、家族财富管理、法律实务培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案件、伤害索赔、离婚析产、金融投资与保险、欠款追偿、交通事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