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为助力葫芦岛市法治化进程,进一步深化葫芦岛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在葫芦岛市司法局、葫芦岛市律师协会的领导和支持下,成立了葫芦岛市青年律师志愿团,作为葫芦岛市司法局“千人法律服务团,百支法律工作队”的重要组成力量,为葫芦岛市各院校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2019年10月25日下午14:30,葫芦岛市青年律师志愿团“普法进校园”首站实验中学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暨公益普法讲座顺利召开。实验中学校方领导杨勇、何志海、宋英杰、谷猛、张晋一、周贺、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陈思奇律师、周明亮律师、陈鹏律师及实验中学30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此次活动由实验中学何志海副校长主持,首先进行的是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杨勇副校长为陈思奇律师、周明亮律师颁发实验中学法制副校长聘任证书。
实验中学杨勇副校长代表校方发言:“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许多问题都需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懂法的公民。一个合格的中学生也必须是一名懂法、守法的中学生。相信有两位法制副校长的鼎力相助,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依法治教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及道德修养,使学生在用法律进行自我约束的同时,也能学会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
陈思奇律师代表青年律师发言:“接受聘任,感觉重任在肩。我们将以此刻为起点,一定以为全校师生提供法律服务为己任。法治教育渗透校园具有提高全民素质的深远意义,作为律师我们势必会尽自己的全力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定将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工作,认真执行法治进校园的普法工作,为营造安全、法制、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和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而不懈努力。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是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根本,也是我们今天宣讲的初衷,让同学们不仅了解和掌握法律,最重要的是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随后,周明亮律师为现场的师生做了一场以“律师普法进校园,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周明亮律师详细的为同学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种类、校园欺凌是如何产生的以及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方法,教育同学们要通过学习法律,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珍惜校园的美好时光,远离违法犯罪,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通过本次活动,大大地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此次活动也为实验中学进一步营造一个文明、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和创建平安校园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葫芦岛市青年律师志愿团首站实验中学普法进校园活动圆满结束,自此“法治进校园,普法护航助成长”正式拉开序幕。开展法治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对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努力,创建安全校园,幸福校园,和谐校园,营造良好氛围,用法律和安全为同学们的学习和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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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陈思奇律师业务范围:企事业法律顾问服务、家族财富管理、法律实务培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案件、伤害索赔、离婚析产、金融投资与保险、欠款追偿、交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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