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免费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房地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网|葫芦岛律师事务所 - 咨询律师就上律师咨询网!
『葫芦岛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关注『陈思奇律师』微信
在线法律答疑
首页 资讯动态 十元律师 法律服务包 法律顾问服务 顾问团队 服务领域 委托须知 业务受理 企业智库 文书下载 联系我们
民商事
案件代理
婚姻家庭
案件代理
刑事辩护
案件代理
债权债务
案件代理
合同纠纷
案件代理
交通事故
案件代理
房产纠纷
案件代理
劳动纠纷
案件代理
公司法律
风险防控
政府顾问
法律服务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推荐律师 律所简介 委托律师 委托须知
0429-7773338
15642958080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二维码
关注『律师咨询网』微信
每日精彩文章分享
 热点问题 更多>>
关于与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 未续签 之后被辞退
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和奖金
代签购房合同
公司被吸收合并后注销,原公司人员未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子女全部归女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选择不续签,公司
公司是否可以在非协商自愿下随意调整
 资讯动态 更多>>
四月新规|购物、托育机构、征信……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2.27-
建议收藏!二手房交易避雷四大注意事
一周法律资讯(2023.11.6-
法律顾问系列5:企业裁员法律合规实
一周法律资讯(2023.8.28-
一周法律资讯(2023.7.31-
刑事案件立案量刑标准·2023最新
 资讯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咨询网资讯中心 > 资讯动态 > 拒绝理赔拖延诉讼?枉费心机!
拒绝理赔拖延诉讼?枉费心机!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9/9/30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量:259   收藏 | 打印 | 关闭

导读


年龄已满60周岁不应再支持误工费;鉴定时间过早应该重新鉴定;货运司机无从业资格证应免赔三者险……这些都成了保险公司拒赔的上诉理由。据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20161月至今年7月,该院共审结1895件保险公司拒赔上诉案件,虽然保险公司拒赔的上诉理由千奇百怪,但二审维持原判的案件达1818件,占比高达95.94%。这意味着,绝大部分的上诉案件都被二审维持了原判。


保险公司要求免赔三者险


罗某办了一家羊毛衫厂,为了运货方便,他购买了一辆厢式运输货车,并领取了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次运货途中,为紧急避让过往车辆,罗某向右猛打方向盘,不慎撞坏了路灯,赔偿了1.6万元路灯维修费。事后,罗某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罗某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为由,要求免除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责任。


如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已经取得了驾驶证、行驶证,并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驾驶案涉车辆的驾驶资格。若要以罗某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为由,而免除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责任,则需要证明罗某是以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为主业,但保险公司未能对此作出举证。而事故的发生是为避让过往车辆,与罗某没有从业资格证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也不能显著增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进而增加保险公司理赔风险,故不能成为保险公司免除其承担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法院遂判决保险公司给付罗某理赔款1.6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法官说法


“有的保险公司按其内部规定,凡能上诉的都要提起上诉。个别保险公司甚至存在所有道赔案件必须上诉的规定。”南通中院民一庭庭长吴勇军分析,这些都是道赔类案件上诉率居高不下的原因。据统计,保险公司二审上诉理由主要集中在申请重新鉴定、非医保用药、二次手术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免责事由告知等方面,其中多数上诉理由已有明确裁判标准或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多次驳回,但部分保险公司仍然反复上诉。


对司法鉴定结论提出异议


石女士在骑电动车回家途中被疾驶的汽车从后面撞倒致脑部受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法庭上,保险公司对石女士的颅脑损伤等级提出异议,认为伤残等级评定时间过早,鉴定意见不准确,要求重新鉴定。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道路交通事故中鉴定时机是否成熟,应由专业鉴定人员确定。本案中,鉴定机关在事故发生八个多月后进行伤残鉴定,其前提就是认可石女士的伤情已符合鉴定条件,且符合各地六个月以上的操作惯例,故保险公司对司法鉴定结论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对其要求重新鉴定的请求不予准许。对保险公司的上诉,南通中院在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法官说法


“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重要依据。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因不服而启动再鉴定程序,有些案件重复鉴定甚至达10余次。”吴勇军介绍,此外还有不少明知上诉理由不合理却还要一试的。比如,明知保险法规定鉴定费用系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仍对于鉴定费问题单独提出上诉;在一审中未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上诉后却又要求重新鉴定等。


■司法观察


滥用上诉权是恶劣“操作”


有的保险公司明知上诉理由不成立仍然提起上诉,意图通过司法程序向被上诉人施压调解或拖延支付理赔款项时间。有的保险公司卡着诉讼期限提起上诉,人为拖延诉讼程序,在此期间,被上诉人为了拿到理赔款项,往往被迫接受保险公司的调解条件。


对此,南通中院民一庭法官曹璐举例说,在法院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一审判决的日期是20181116日,此后,保险公司提出上诉,但迟迟不缴费。南通中院发出催缴通知后,仍未按规定的期限和数额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到二审裁定保险公司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时,已经是两个月后了。因为最后要等二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审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保险公司硬把案件往后拖了两个月。“二审案件的审限是三个月,再加上上诉期、立案期、送达期等,这些还都不算在正常的审限内,整套流程走下来起码也有五六个月。有的案件赔偿数额较高,仅这一块就省去了不少利息。”曹璐说,也是因为有这个时间差,很多保险公司都抱着“能拖一天是一天”的态度。


吴勇军表示,这些滥用上诉权的行为不仅仅是增加了法院负担,导致诉讼资源浪费和诉讼效率降低,更重要的是使他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或实现迟延。希望如此高的维持原判率能给所有保险公司提个醒,别再抱有侥幸心理,应正视司法权威。


来源:人民法院报

———————————————————————————————————————————————

陈思奇律师


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陈思奇律师业务范围:企事业法律顾问服务、家族财富管理、法律实务培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案件、伤害索赔、离婚析产、金融投资与保险、欠款追偿、交通事故等。

 

 

  辽宁葫芦岛律师咨询网网址:www.lsask.com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在此留言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 10月一批新规将开始实施
 【下一篇】 四月新规|购物、托育机构、征信……新的一月这些改变在我们身边
 相关内容:
 ·四月新规|购物、托育机构、征信……新的一月这些改变在我们身边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2024.3.25)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2024.3.25)
 ·一周法律资讯(2024.2.27-2024.3.3)
 ·建议收藏!二手房交易避雷四大注意事项
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文档稿件,版权均属律师咨询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站未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电子文档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之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文章来自:******”,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本网站登载的内容主要来源于网络和传统媒体以及专业人士原创作品。本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转载的目的是为公众提供免费的专业资讯,普及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公众。如果您认为本站的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联系站长,我们会立即删除相关文字,保证您的权利。
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服务指南 | 业务受理 | 免责声明 | 免费咨询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律师咨询网
律师咨询网 网址:www.lsask.com | 辽宁律师咨询网 | 葫芦岛律师咨询网 | 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9-2024律师咨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搜索关键词:葫芦岛律师咨询网|葫芦岛律师|葫芦岛律师事务所|葫芦岛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本网站文字、图象及视频资料版权归属律师咨询网及作者本人。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费法律咨询:15642958080 推广·合作:15142916006 邮箱:lsask@qq.com
咨询提示: 葫芦岛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微信公众帐号:lsaskwx 辽ICP备11014630号-1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