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开学季,又是一个新起点,原本沉浸在暑假欢乐中的同学们也已回归校园,虽然学习很重要,但是校园安全也同样不可忽视。
现如今,根据学生年龄特点,他们的安全意识普遍比较薄弱,自身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在自身物品管理上,思想麻痹,物品随意乱放。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了解不够。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指示其犯罪。还有的学生不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陈律小贴士】校园安全注意事项:
1.学校和老师要加强学生文明礼让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平时经常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的基础上做好应急疏散预案,不同楼层、不同班级的学生规定好科学合理的疏散路径,确保疏散通道安全、有序、畅通,避免发生踩踏事故。
2.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学校和家长要教育学生严守规矩、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不闯红灯,不做黑车,保护自身交通出行安全。
3.学校食堂严格规范管理,注重细节管理,同时做好原材料购买时的索证索票和保质期的监管。杜绝腐烂变质原材料进食堂,定期对过期材料清理,确保学生在校饮食安全。
4.强化学生“防火灾、防触电、防侵害”意识。不吸烟、不玩火,不焚烧废弃物;不随意触摸各种电器,不在宿舍内使用电器;上下床辅注意安全。不接受陌生人接送与来访,遇到形迹可疑的人要及时报告老师。
5.加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注意公共场所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把珍贵物品、现金放在教室和宿舍,上学放学不要独行,要走大路,最好由家长接送,或者和同学们结伴而行。如果遇到坏人坏事要冷静、机智,要敢于见义勇为又要量力而行,要及时敢于拨打110报案。
总之,校园安全工作十分重要,不仅直接影响学校的工作秩序和工作质量,影响平安教育、和谐教育的打造及和谐校园的构建,还将影响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校园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保障校园安全我们永远在路上!
为了提高校园安全意识和预防以及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能力,陈思奇律师在8月30日召开的龙港区校(园)安全工作会上为龙港区各校园领导做了一场以“校园安全与法律责任”为主题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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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陈思奇律师业务范围:企事业法律顾问服务、家族财富管理、法律实务培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案件、伤害索赔、离婚析产、金融投资与保险、欠款追偿、交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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