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免费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房地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网|葫芦岛律师事务所 - 咨询律师就上律师咨询网!
『葫芦岛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关注『陈思奇律师』微信
在线法律答疑
首页 资讯动态 十元律师 法律服务包 法律顾问服务 顾问团队 服务领域 委托须知 业务受理 企业智库 文书下载 联系我们
民商事
案件代理
婚姻家庭
案件代理
刑事辩护
案件代理
债权债务
案件代理
合同纠纷
案件代理
交通事故
案件代理
房产纠纷
案件代理
劳动纠纷
案件代理
公司法律
风险防控
政府顾问
法律服务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推荐律师 律所简介 委托律师 委托须知
0429-7773338
15642958080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二维码
关注『律师咨询网』微信
每日精彩文章分享
 热点问题 更多>>
关于与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 未续签 之后被辞退
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和奖金
代签购房合同
公司被吸收合并后注销,原公司人员未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子女全部归女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选择不续签,公司
公司是否可以在非协商自愿下随意调整
 资讯动态 更多>>
陈思奇律师应邀为企业职工授课
2024葫芦岛失业金标准上调,关于
暑期兼职防骗!如何避免成为诈骗的下
刑事辩护常见问题解答(二)
陈思奇律师应邀为“白海豚爱心妈妈”
民事诉讼网上立案流程指引(以辽宁法
四月新规|购物、托育机构、征信……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2.27-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风险管理 >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 【律师支招】律师是如何帮企业创造利润的?
【律师支招】律师是如何帮企业创造利润的?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5/4/20 来源:律师咨询网 浏览量:4042   收藏 | 打印 | 关闭

 

  看到这个题目,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奇怪,律师不是帮人打官司的吗,能帮企业减少损失就不错了,还能帮企业增加利润?

  我的回答是:能。一定能!

  有什么办法呢?

  答:谈判。

  一、为什么说谈判能帮企业增加利润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增加利润一般有三种方法:

  1、增加营业额;

  2、降低成本;

  3、谈判。

  第一种方法,增加营业额,它最直接,但也最难。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争夺市场份额本身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而且增加营业额往往也会增加费用,比如员工工资、广告费、业务员提成等等。所以可能企业的营业额增加很多,但扣除费用以后发现,利润却没怎么增加。

  第二种方法,降低成本。一般来说,企业降低成本的空间是有限的,降到一定程度就再也没法降了;而且降低成本还有可能降低产品的品质,反而损害了公司的长远利益。

  第三种方法,谈判。通过谈判,尽量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一买一卖之间,利润就出来了。它是增加利润最有效也是最快的办法,因为谈判争取到的每一分钱都是净利润!比如企业的某产品通常售价是一万元,如果业务员谈判水平提高了,售价提高到一万一千元,则提高的一千元完全是净利润;同样,企业在采购时所节省的每一分钱也都是净利润!

  美国XX汽车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公司之一,早期XX汽车曾经启用了一个叫罗X兹的采购部经理,他上任半年,就帮通用汽车增加了净利润20亿美金。他是如何做到的呢?汽车是由许许多多的零部件组成,其大多是外购件,罗X兹上任的半年时间里只做一件事,就是把所有的供应配件的厂商请来谈判,他说,我们公司信用这样好,用量这样大,所以我们认为,现在要重新评估价格,如果你们不能给出更好的价格的话,我们打算更换供应的厂商。这样的谈判下来之后,罗X兹在半年的时间里就为通用省下了20亿美金!

  难怪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首席谈判顾问罗杰.道森说:“全世界赚钱最快的办法就是谈判!”

  除此之外,谈判对企业还有另一个好处:可以用最低的成本解决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纠纷,并且使企业内部以及企业和客户、供应商之间形成一种和谐共赢的关系,而不是紧张对抗的局面。

  解决纠纷一般有三种方式,可以归结为三个字:力、理、利。“力”对应的是暴力解决,比拼谁的拳头更硬,或者说静坐、游行示威等。“理”则是上法院讲理,通过诉讼解决。“利”则是通过谈判,达成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方案,也就是说,用利益来促使双方相互妥协,达成协议。

  前两种方式对企业来说,都会带来很多的负面效果。暴力解决就不用说了,它可能要让行为者付出鲜血、自由乃至生命的代价。即便诉讼解决,也会耗费企业大量的人力、财力以及时间成本。同时,诉讼结果也具有不确定性,没有人敢保证诉讼结果一定会是什么样的。而且更麻烦的是,在美国,打官司可能并不影响双方的商务合作,但中国人一般都觉得,一旦打官司,双方交情就没了,合作基本就不可能了。我遇到一些企业家,他们请我出面帮忙追索债务,直接就说:“傅律师,不行就起诉他们!反正不打算和他们来往了!”诉讼对商务合作关系的伤害由此可见一斑。所以企业即使赢了官司,失去的可能更多。

  原XX实业有限公司的吴X新,在公司与一位老汉发生诉讼时,发誓什么都不要也要打赢官司。最终XX打赢了这场官司,但XX公司也从此倒下了。某单位有个员工因辞职问题与公司发生矛盾,申请仲裁后又诉讼至法院。其实在协商离职时公司答应补偿一万八千元,该员工答应了,后又反悔,直接申请仲裁了。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补偿该员工五万多元,但该公司老总发誓即使把钱花在别的地方,即便公司破产,也不愿把钱付给该员工,最终该公司破产了,该员工也没拿到法院判决的补偿款。诉讼风险不可不重视啊!

  相比较而言,第三种方式是最好的一种,成本相对较低,也有利于形成和谐共赢的关系。企业内外关系都和谐了,也有助于企业业绩的增长,这也是间接地帮助企业增加利润。 我在给我的法律顾问单位做商务谈判技巧培训的时候,也不断地向公司领导及员工传达一种理念:一定要具备协商谈判的意识,要培养谈判的思维模式,不要轻易走极端。员工和领导之间,公司和客户之间等等,不可轻易诉讼,能协商谈判解决的尽力用这种方式解决,避免两败俱伤的局面出现。

  所以,中国的企业要想做大做强,一定要重视谈判;中国的律师想要有更多的施展才能的空间,一定要重视谈判技巧的学习和研究!

  二、律师在谈判方面有何优势

  律师如何帮企业增加利润?那就是帮助企业谈判,帮助企业培训谈判技巧。在谈判方面,律师是具有优势的:

  1、律师有较丰富的谈判实战经验

  由于职业特点,律师经常要做的工作就是谈判,如在法庭调解阶段需要谈判,庭外和解阶段需要谈判,帮助他人调解解决纠纷需要谈判,律师还经常要帮助客户进行商务谈判,等等。所以,律师一般都有比较丰富的谈判实战经验。比如,前不久,我帮助一位客户谈判,花了两个多小时,帮助客户多挣了5万元!

  谈判桌上很重要的是心理素质和临场反应能力的较量,而法庭是特别锻炼人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反应能力的地方,律师经常接受这种锻炼,所以比较适合参加谈判。同时,谈判时口头表达能力很重要,这点通常也是律师的强项。

  2、相对超脱的地位可实现“旁观者清”

  律师代理当事人进行谈判,可以避免将当事人情绪带入谈判场合而过分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即所谓“当事者迷,旁观者清”。 而且,律师经历各种复杂、棘手的事情比较多,看问题相对比较理性和透彻,有利于在谈判中看清局势,冷静地进行分析和判断。谈判过程中,人们往往习惯于关注自己这一方的弱势以及所承受的压力,常常看不到对方的弱势和压力点,看不到自己的谈判筹码,从而可能在谈判过程中变得被动。而有“旁观者”律师帮忙分析和提醒,委托人就能更准确地把握整个谈判的局势。

  前不久我刚帮助一位朋友谈判。有人想把一个能低价购买房屋的资格转让给他,对方报价从35万元降到20万元,我的朋友准备答应他,不过在答应之前还是有点不放心,特意请我帮他再谈一下。我看了他提供的资料,询问了有关情况并和对方初步接触之后,告诉他,对方根本没有什么谈判筹码,咱们这边占绝对优势,这20 万元价格太高了!另外,这桩交易存在法律风险,十年内拿不到房产证,还有其他风险。我的朋友听我这么一分析,最终决定放弃这笔交易。他充满感激地对我说: “多亏请你帮忙了,不然我现在就要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3、律师和委托人相互配合,可以尽量争取最大利益

  谈判学中有一种非常著名的策略叫“黑白脸”策略。例如,假设卖方声称底价是100万元,买方觉得价格很不错,想试图再讨价还价,但又怕一不小心失去了这桩买卖,怎么办?如果买方聘请了一位代理律师,这位代理律师就可以表示愿意支付这个数额但同时又表示缺乏授权,从而获得与委托人一起更为全面地考虑所处情况的宝贵时间和机会。反之,在某些谈判场合,代理律师也可以用一种强硬的、甚至令人反感的方式给对方施加压力,最终由委托人出面打圆场,并以与代理律师相比更令人愉快的方式达成协议。这种策略既可以有效地向对方施压,又不会导致激烈冲突。

  美国著名的房地产投资人唐纳就把这个策略运用得非常纯熟。他一般先让律师出面和对方慢慢磨,磨得对方快要疯了,他才出面。他一来就假意把律师训一通: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史密斯先生是我们的重要客户,有些利益跟别人可以争,跟他不能争。”然后对客户说:“不好意思啊,这个律师不懂事。”然后让谈判及合作变得愉快、顺利。

  实践中代理律师可以与委托人配合实施各种各样的策略,帮助委托人清楚地表达各种利益,协调当事方的不同需求,提供和取舍备选方案,最大限度地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4、律师的身份和专业知识对谈判很有帮助

  在谈判中,身份和头衔本身就具有影响对方的力量。我曾陪同一位客户去与开发商谈判退房之事。在这之前,我的客户自己去谈过,开发商跟他说,如果要退房,要付违约金7万多元,所以最好不要退。我这位客户感觉7万多元违约金有点多,但又确实想退房,于是请我去帮忙。我去了之后,先表明了我律师的身份。开发商一看,马上说,等一下,我也要请我们的律师来参与谈判。(担心我欺负他)后来他说,如果退房,购房者需要支付1万元左右的违约金。怎么7万元一下子变成1万元了?因为他知道,违约金是要有依据的,虽然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比较复杂且对他们比较有利,但我们这边有律师在场,也不能随便忽悠。

  此外,商务谈判的主要目的是合作,在谈判成功之后签协议时如果有律师把关,也能让企业规避很多风险。前面提到的我朋友原计划20万元买一个购房资格的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三、律师在商务谈判中应注意的问题

  律师参与谈判并非只有优势,如果不注意一些问题,反而可能造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后果。以下问题律师在谈判过程中应重点注意:

  1、避免一开始就敌对

  谈判学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开场策略就是避免敌对。我给企业培训商务谈判技巧,讲到避免敌对这个策略时有一个互动,那就是请一位听众到前面来,我伸出双掌,让他也伸出双掌,四掌相对,我一用力推,对方马上也用力推我。然后我就告诉听众,我没有给这位听众任何指示,但他很自然地就抵抗我的推力。这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如果你在谈判一开始就咄咄逼人,很容易造成对方的反抗;在和对方意见不统一时,如果你急于反驳对方,一般情况下,你越反驳,对方会越有求胜的欲望,越坚强地捍卫他自己的立场,你越难以说服对方。所以,切记一开始要避免敌对,要学会运用一些谈判技巧来说服对方,达到自己的目的。

  律师,尤其是做诉讼业务为主的律师,由于和对方当事人及律师在法庭上针锋相对惯了,很容易把这个“职业病”带到谈判中来。难怪有的企业家说,他宁愿在签合同时请律师审核一下,不愿意让律师参与谈判,因为律师一参与,常常把生意给弄砸了。实践中,有的律师发律师函,动不动就威胁对方,你不按我说的做,我就要起诉你,要怎么对付你等等。有的时候这种威胁是必要的,但多数情况下,其实不需要这样。这种说话的口气很容易一开始就造成敌对,基本上把友好协商的可能性给封闭了。即使要表达这样的意思,也可以用更和缓的方式来表达。在谈判中,比较常用的应是预警策略,而不是威胁。

  2、避免用太多的专业术语

  律师和医生一样,是一个专业性很突出的职业,有很多专业术语普通人是听不懂的。除非有的时候是战术需要,否则律师不应该用太多的专业术语,即使要用,也要用通俗易懂的话解释清楚。如果律师在谈判过程中动不动就蹦出一些专业术语来,弄得对方甚至己方当事人莫名其妙,这个律师就不太受欢迎了。

  3、应精心准备,避免仓促上阵

  由于律师的“旁观者”身份,可能会使律师对企业谈判的目的,企业真正的需求,谈判对手的情况等不够了解。《孙子兵法》上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谈判也是一样。我在给企业培训商务谈判技巧时,特别强调了信息的重要。谈判取决于三个因素:权力、信息、时间。人们常说,万变不离其宗,这三个因素就是谈判的 “宗”,其他一系列的策略都是围绕这个“宗”展开的。所以律师在上谈判桌前,一定要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或者和企业有关人员好好沟通,进行商议。必要时律师还应帮助企业收集谈判对手的信息。

  律师是以谈判为生的职业群体,律师应对谈判技巧不断的学习,从而更好地施展自己的才能,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同时也愿企业家能更好地利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和谈判技能,为企业增加利润。

 

  辽宁葫芦岛律师咨询网网址:www.lsask.com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在此留言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 【律师支招】员工录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应对
 【下一篇】 【陈律讲法】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
 相关内容:
 ·【陈律讲法】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
 ·【律师支招】企业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律师支招】律师是如何帮企业创造利润的?
 ·【律师支招】员工录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应对
 ·【律师支招】发一封律师函 快速解决法律纠纷
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文档稿件,版权均属律师咨询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站未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电子文档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之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文章来自:******”,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本网站登载的内容主要来源于网络和传统媒体以及专业人士原创作品。本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转载的目的是为公众提供免费的专业资讯,普及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公众。如果您认为本站的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联系站长,我们会立即删除相关文字,保证您的权利。
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服务指南 | 业务受理 | 免责声明 | 免费咨询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律师咨询网
律师咨询网 网址:www.lsask.com | 辽宁律师咨询网 | 葫芦岛律师咨询网 | 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9-2024律师咨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搜索关键词:葫芦岛律师咨询网|葫芦岛律师|葫芦岛律师事务所|葫芦岛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本网站文字、图象及视频资料版权归属律师咨询网及作者本人。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费法律咨询:15642958080 推广·合作:15142916006 邮箱:lsask@qq.com
咨询提示: 葫芦岛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微信公众帐号:lsaskwx 辽ICP备11014630号-1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