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中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措施以及成效得到了最高院、省高院、《人民法院报》、《南风窗》、《辽宁日报》等多家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8月11日,《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头题位置,刊登了记者采写的题为《机制一改天地宽——辽宁葫芦岛中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调查》的文章,并配发了评论员文章《开弓没有回头箭》。文章刊发后,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一时间,市中院电话铃声此起彼伏,国内多家法院向市中院索要改革方案,欲学习与借鉴改革经验。
《人民法院报》刊发的《机制一改天地宽》认为市中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敲响了司法改革的战鼓。
忧患催生变革 责任源于担当
2011年末,杜俊峰从省高院调市中级人民法院任院长。
到任之初,杜俊峰早晨上班,发现自己经常进不了法院大门。有些上访人情绪激动,谩骂、吵闹几乎成为家常便饭,严重干扰了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
杜俊峰为此几乎使出了浑身解数:对每位上访人敞开中院大门,自己每周二雷打不动接访,全院中层以上干部都必须公开手机和办公电话,手下干警甚至把最难“摆平”的上访户认了干妈。然而,旧问题不断解决,新问题仍不断产生。最终,杜俊峰发现这都不是治本之策。
涉诉信访仅仅是法院面临诸多问题的一个表象,根本原因在于法院多年积累下来的案件审判质量和作风问题。杜俊峰一直想下一盘很大的“棋”——改革审判运行机制,靠激发责任心和积极性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改善司法作风,变“扬汤止沸”为“釜底抽薪”。当然,这绝不仅仅为了解决涉诉信访。
简政放权 扁平管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新的部署与安排,掀开司法改革的历史新篇章。市中院的法官们等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2013年11月到2014年2月,市中院用了4个月时间,设计了《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市中院推出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
——建立“扁平化”审判组织模式,完善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取消案件审批权,明确界定院长、副院长、审判长的职责,并将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编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
——建立专业法官会议,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
——探索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综合部门集约化管理。“扁平化”、“去行政化”、“权责统一”的改革,突出了法官的主体地位,调动了法官办案积极性,提高了办案责任心,增强了职业尊荣感,使审判力量最大限度充实到一线,办案法官人数达到有法官资格人员总数的85.1%。
机制一改天地宽。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实施3个月以来,主要审判指标立竿见影,呈现出积极变化。案件质量、结案数量平稳上升。
用权必须有责 监督就是保障
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市中院一是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评价案件,既确保法官非因法定原因不受责任追究,又保证应当追究的错案责任能够追究到位。
二是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选聘与法院有工作联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媒体记者、专业律师等共35人,成立第三方评价委员会,对合议庭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各合议庭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合议庭和法官考评、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重视发挥律师作用,设立律师反映问题绿色通道。
市中院的改革,令人惊奇的是“准”和“稳”。从年初拿出方案,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全部完成,没有传出一丝不谐杂音,波澜不惊。一切似乎都是静悄悄地进行。“表面上看是两个月,实际上我们早已默默筹备了两年,打好了改革的多项必备基础。没有长期成熟的孕育,我们不可能这么快就成功地实现改革的无痛分娩。”对此,杜俊峰有自己的解释。
早在2012年初,市中院就出台了《关于院长、庭长带头办案的若干规定》,重新界定审核签发权限,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办案周期。
为了提高审委会议事的效率和质量,2012年,市中院又创新实行审委会预表决制度,网上完成案件提交、审委会委员研究报告、预表决工作。周四开审委会时,案件承办人不再汇报基本案情和证据,只汇报争议焦点和拟处理意见。
2013年,市中院又创新建立了案件专业论证委员会制度,成立了民事、刑事等五类专委会。经过专委会的过滤、分流,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数量激减。
“应该说在此番改革进行之前,我们60%的工作就已经调整到位,因为大家已经熟悉并适应了职业法官的工作程序和节奏,整个改革绝非突发奇想,更非一蹴而就。”杜俊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