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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棚改“新政”:居民按期搬迁可获20%面积奖励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3/8/6 来源:新华网 浏览量:1341   收藏 | 打印 | 关闭

  记者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涉及超过34万户的吉林省城乡危房和新一轮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今日启动。根据规定,此次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实施“拆一还一”。此外,吉林省还首次实行额外“嘉奖”政策,对于规定征收时限内迁出的居民,予以原征收面积20%奖励。

  据了解,吉林省目前现有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共计153.38万户,涉及群众超过46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17%,面积达到9690万平方米。此外,吉林省还有3.54万户D级城市危房(没有加固维修价值、必须重建的房屋)和2万户塌陷棚户区,当前正值雨季,许多房屋年久失修,容易造成垮塌,极易导致群死群伤。

  目前棚户区居民大多是困难群体,收入水平低,靠自身力量无法改善住房状况。对此,吉林省此次棚户区改造实施“拆一还一”的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于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只收建安成本。对特殊困难户,免收扩大面积部分费用。

  据悉,此次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吉林省财政计划投入资金68.7亿元,D级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户区项目预计2014年底前全部竣工。(记者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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