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免费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房地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网|葫芦岛律师事务所 - 咨询律师就上律师咨询网!
『葫芦岛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关注『陈思奇律师』微信
在线法律答疑
首页 资讯动态 十元律师 法律服务包 法律顾问服务 顾问团队 服务领域 委托须知 业务受理 企业智库 文书下载 联系我们
民商事
案件代理
婚姻家庭
案件代理
刑事辩护
案件代理
债权债务
案件代理
合同纠纷
案件代理
交通事故
案件代理
房产纠纷
案件代理
劳动纠纷
案件代理
公司法律
风险防控
政府顾问
法律服务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推荐律师 律所简介 委托律师 委托须知
0429-7773338
15642958080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二维码
关注『律师咨询网』微信
每日精彩文章分享
 热点问题 更多>>
关于与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 未续签 之后被辞退
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和奖金
代签购房合同
公司被吸收合并后注销,原公司人员未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子女全部归女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选择不续签,公司
公司是否可以在非协商自愿下随意调整
 资讯动态 更多>>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2.27-
建议收藏!二手房交易避雷四大注意事
一周法律资讯(2023.11.6-
法律顾问系列5:企业裁员法律合规实
一周法律资讯(2023.8.28-
一周法律资讯(2023.7.31-
刑事案件立案量刑标准·2023最新
刑事案件立案量刑标准·2023最新
 资讯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咨询网资讯中心 > 资讯动态 > 个人破产制“破冰”,更需法治护航
个人破产制“破冰”,更需法治护航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9/10/18 来源:中国普法网 浏览量:378   收藏 | 打印 | 关闭

因投资的企业破产,浙江温州的蔡某要承担214万余元的连带清偿责任,可他体弱多病,还有个正在上大学的孩子,家庭生活困难。面对这种棘手情况,平阳县人民法院首次探索债务豁免等个人破产中独有的制度理念,促成蔡某取得债权人谅解。日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平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这一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进行介绍,此案也被视作个人破产制度的破冰或试水。


所谓个人破产制度,指的是个人资产无法清偿其债务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宣布其破产并核销债务的制度。目的是对破产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确实无能力进行清偿的债务进行豁免,并确定破产申请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个人破产制度的实行,一方面能更好解决一些长期困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烂账,保障各方权益;另一方面也能有效减轻创新创业者的负担,减少其后顾之忧。


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畅通执行不能案件依法退出路径。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要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事实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公众已经认识到,破产是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的客观现象。而破产制度的建立,就是对陷入严重财务困境的债务人的一种有效保护。对债权人来说,公开、公平、公正的债务清偿,也为各方债权提供了平等保护。


就此而言,温州在现行立法格局下,率先对个人破产制度进行探索尝试,值得鼓励。其中,引入管理人制度、债权人会议制度等基本破产制度,首次探索自由财产、债务豁免、失权复权等个人破产中独有的制度理念等做法,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特别是在个人破产制度仍处起步阶段的背景下,进一步用好用活各类政策举措,将为这项制度的完善打下牢固基础。


兴利就要除弊,真正把个人破产制度建立好、运行好,关键靠法治。就像很多公众担心,个人破产制度会不会给老赖提供逃债借口,会不会让假破产、真逃债现象大量滋生。这样的担忧如何规避、如何解决,最终都得以立法的方式,立起规矩和原则。比如,依法出台个人破产法,对个人破产保护的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定。再比如,通过修改刑法典,把自然人破产滥用的刑事责任予以明确。


法因时而立,法因时而进,尽快把实践中的探索,加以总结、细化完善,是全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必由之路。  


稿件来源:广州日报

———————————————————————————————————————————————

陈思奇律师


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陈思奇律师业务范围:企事业法律顾问服务、家族财富管理、法律实务培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案件、伤害索赔、离婚析产、金融投资与保险、欠款追偿、交通事故等。

 

 

  辽宁葫芦岛律师咨询网网址:www.lsask.com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在此留言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 未尽审查义务的抵押权人不阻却撤销房屋登记
 【下一篇】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2024.3.25)
 相关内容: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2024.3.25)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2024.3.25)
 ·一周法律资讯(2024.2.27-2024.3.3)
 ·建议收藏!二手房交易避雷四大注意事项
 ·一周法律资讯(2023.11.6-2023.11.12)
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文档稿件,版权均属律师咨询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站未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电子文档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之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文章来自:******”,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本网站登载的内容主要来源于网络和传统媒体以及专业人士原创作品。本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转载的目的是为公众提供免费的专业资讯,普及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公众。如果您认为本站的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联系站长,我们会立即删除相关文字,保证您的权利。
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服务指南 | 业务受理 | 免责声明 | 免费咨询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律师咨询网
律师咨询网 网址:www.lsask.com | 辽宁律师咨询网 | 葫芦岛律师咨询网 | 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9-2024律师咨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搜索关键词:葫芦岛律师咨询网|葫芦岛律师|葫芦岛律师事务所|葫芦岛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本网站文字、图象及视频资料版权归属律师咨询网及作者本人。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费法律咨询:15642958080 推广·合作:15142916006 邮箱:lsask@qq.com
咨询提示: 葫芦岛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微信公众帐号:lsaskwx 辽ICP备11014630号-1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