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老伴儿留下来的房产继承权问题妥善解决了,山东省青岛市的王老太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原来,王老太的老伴儿去世后,王老太与三个继子女之间关于房屋的继承问题一直协商未果。2013年10月,王老太一纸诉状将三个继子女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王老太继承涉案房屋相关权益的5/8份额,三个继子女分别继承1/8份额。
拿到判决书的王老太,心里踏实了一些。然而2017年10月,一份法院调解书再次打破了她的宁静生活。这份调解书显示,2014年5月,王老太“签署”了对某律师授权的委托书,另外还有一份起诉状,由某律师代理,以王老太为原告,以三名继子女为被告起诉至法院。法院随后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房屋由三个继子女共同拥有、各占房屋份额的1/3,三人各向王老太支付房屋补偿款3.6万元。
王老太回想了一下,当时自己正在外地休养,不可能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起诉状以及去法院起诉,她对该案毫不知情,也根本不认识这个律师。2018年4月,她来到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提交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该案相关文书并非其本人签字,请求该院依法对此案进行监督。
市南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调取了原审案件卷宗。经过审查卷宗并向鉴定单位核实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工作后,该院查明,原审中的起诉状和对某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均非王老太本人所签,原审调解王老太也没有参加,原审民事调解书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遂于2018年7月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今年8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对案件再审并依法改判,撤销了原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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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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