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免费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房地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网|葫芦岛律师事务所 - 咨询律师就上律师咨询网!
『葫芦岛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关注『陈思奇律师』微信
在线法律答疑
首页 资讯动态 十元律师 法律服务包 法律顾问服务 顾问团队 服务领域 委托须知 业务受理 企业智库 文书下载 联系我们
民商事
案件代理
婚姻家庭
案件代理
刑事辩护
案件代理
债权债务
案件代理
合同纠纷
案件代理
交通事故
案件代理
房产纠纷
案件代理
劳动纠纷
案件代理
公司法律
风险防控
政府顾问
法律服务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推荐律师 律所简介 委托律师 委托须知
0429-7773338
15642958080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二维码
关注『律师咨询网』微信
每日精彩文章分享
 热点问题 更多>>
关于与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 未续签 之后被辞退
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和奖金
代签购房合同
公司被吸收合并后注销,原公司人员未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子女全部归女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选择不续签,公司
公司是否可以在非协商自愿下随意调整
 资讯动态 更多>>
畅森律师翡翠城社区普法 为妇女权益
陈思奇律师应邀为企业职工授课
2024葫芦岛失业金标准上调,关于
暑期兼职防骗!如何避免成为诈骗的下
刑事辩护常见问题解答(二)
陈思奇律师应邀为“白海豚爱心妈妈”
民事诉讼网上立案流程指引(以辽宁法
四月新规|购物、托育机构、征信……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资讯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咨询网资讯中心 > 资讯动态 > 行为人饮酒驾驶、肇事逃逸后能否要求获赔交强险
行为人饮酒驾驶、肇事逃逸后能否要求获赔交强险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9/6/14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量:344   收藏 | 打印 | 关闭

——安徽六安中院判决赵某诉人保财险六安公司保险纠纷案

裁判要旨

行为人因饮酒驾驶肇事后逃逸,并找人“顶包”致使公安机关无法进行酒精测试,从而无法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醉驾。行为人在赔偿事故受害人损失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理赔,不应得到支持。

案情

2018年1月17日19时许,赵某驾驶皖NAV759号越野车,沿X009线由西向东行驶至裕安区固镇镇鸿都星城小区附近时,撞上钱某驾驶的皖NYL487号二轮摩托车,致钱某受伤,后赵某逃离现场。事故当天,赵某找他人顶替被公安机关查获。六安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钱某无责任。2018年9月28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18年5月7日,赵某与钱某就后续赔偿事宜,达成了赔偿协议。协议内容为:赵某一次性支付钱某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费等一切损失费用共计25万元(此款不含赵某前期支付的13万元医疗费)。同日,钱某出具收条一张,写明收到赵某赔偿款25万元。赵某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过程中,承认自己当晚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又找人顶替的事实。赵某所驾驶的皖NAV759号越野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六安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保险期限自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2月29日。赵某赔偿受害人损失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人保财险六安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2.2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酒后驾驶车辆属于严重违法的行为,亦是社会危害很大的行为,如果对违法行为予以赔付,会纵容违法行为的发生,引导错误的价值取向,也有违保险制度设立的初衷。另外,交强险是法定保险,具有社会公益性和救助性,是针对机动车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而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有利于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且赔偿费用是用于补偿受害人而不是赔偿肇事者。据此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赵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关于交通事故肇事者因酒驾逃逸而未经酒精检测能否认定为醉驾问题。赵某自认其在交通事故发生前饮酒,其属于饮酒驾驶。事故发生后,赵某非本人报案,而是由他人电话报案,并自称为事故车辆的驾驶人,后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找他人顶替”行为,赵某事发后虽未离开事故现场,但在派出所干警到场询问时,其矢口否认车辆是其开的,且在交警部门第一次询问时,仍然否认,赵某故意逃避事故责任,导致公安机关无法查清事发时其是否属于醉酒驾驶,该责任应当由其承担。从已查清的事实无法确定赵某事发时是否属于醉驾,但对其饮酒后的驾驶状态,让普通人也会产生其可能醉酒的合理怀疑。

关于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能否阻却保险公司举证责任问题。本案中,人保财险六安公司不应承担该举证责任,理由如下:保险公司不具有对赵某醉驾的取证职权,其举证的来源应依赖于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所采集的证据;交警部门未对赵某进行酒精检测无过错。赵某事发后找人顶替,谎报事故车辆驾驶人,其自己也未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导致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未能采集到赵某的酒精检测样本,不能作相关的认定,该责任在赵某;赵某的违法行为,不能让保险公司买单。赵某以保险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其构成醉驾为由,而要求其赔偿。其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得到支持,破坏的将是整个社会秩序,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赵某事发时是否构成醉驾的举证责任,本在保险公司一方,但因赵某的违法行为阻却了保险公司的举证责任。

关于保险公司应否承担交强险赔偿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赵某在事发前有饮酒行为,该行为导致其应该对在事发时没有达到醉酒程度,负有举证责任。当然,赵某事发后如及时报案,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是否构成醉酒驾驶的事实完全能够查清。现赵某也不能举证证明事发时其未达到醉酒的程度,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原判保险公司不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适当。

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原判根据赵某饮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这一事实,依照保险法第五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认为赵某酒后驾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尽到提示义务即可免责,结合赵某的严重违法行为存在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据此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忽略了保险公司交强险免赔只有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盗抢机动车、故意制造事故这四种法定情形,肇事逃逸、饮酒驾驶并非交强险免赔的法定情形,故二审主要围绕醉驾的认定及其举证责任的承担进行说理,更能让当事人看得明白。

本案案号:(2019)皖1503民初379号,(2019)皖15民终1036号

案例编写人: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应军 耿广玉

来源:人民法院报

———————————————————————————————————————————————

陈思奇律师

陈思奇律师 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2018年,被评为辽宁省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业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陈思奇律师业务范围: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法律实务培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案件、伤害索赔、离婚析产、金融投资与保险、欠款追偿、交通事故等。

 

  辽宁葫芦岛律师咨询网网址:www.lsask.com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在此留言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 手持儿子借条 婆婆诉请儿媳共同还款未获支持
 【下一篇】 畅森律师翡翠城社区普法 为妇女权益保驾护航
 相关内容:
 ·畅森律师翡翠城社区普法 为妇女权益保驾护航
 ·陈思奇律师应邀为企业职工授课
 ·2024葫芦岛失业金标准上调,关于失业金的这些问题,你知道吗?
 ·暑期兼职防骗!如何避免成为诈骗的下个目标?
 ·刑事辩护常见问题解答(二)
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文档稿件,版权均属律师咨询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站未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电子文档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之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文章来自:******”,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本网站登载的内容主要来源于网络和传统媒体以及专业人士原创作品。本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转载的目的是为公众提供免费的专业资讯,普及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公众。如果您认为本站的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联系站长,我们会立即删除相关文字,保证您的权利。
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服务指南 | 业务受理 | 免责声明 | 免费咨询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律师咨询网
律师咨询网 网址:www.lsask.com | 辽宁律师咨询网 | 葫芦岛律师咨询网 | 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9-2024律师咨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搜索关键词:葫芦岛律师咨询网|葫芦岛律师|葫芦岛律师事务所|葫芦岛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本网站文字、图象及视频资料版权归属律师咨询网及作者本人。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费法律咨询:15642958080 推广·合作:15142916006 邮箱:lsask@qq.com
咨询提示: 葫芦岛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微信公众帐号:lsaskwx 辽ICP备11014630号-1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