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法院以审判工作为重点,以优化环境为己任,为绥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开展审判工作。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2932件,结案1763件,结案率60.1%;调撤543件,调撤率43.8%;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4%。
在审判工作中,该院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积极推进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在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调解率达93%,化解了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在民商事审判中,该院高度重视民生类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处理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等事关民生问题的各类案件;涉及东戴河新区企业和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的案件,依法迅速妥善予以处理。同时,稳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积极促进“官民和谐”。
在审判中,该院立足审判业务职能,积极延伸工作触角,为打造“平安、诚信、和谐”绥中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依托《每周说法》电视栏目,向群众普及和宣传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对于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依法拓宽司法救济途径,对确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坚决依法予以减免。建立和完善了领导接访、案件信访风险评估、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强力推进“阳光法院”建设,邀请来自社会各界的特邀监督员参观法院建设、监督法院工作,参与案件审理,积极搭建法院面向社会各个层面的沟通平台。
积极为绥中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业务骨干靠上跟进,实行筹建、投产、经营全过程、不间断、一体化法律服务。在立案环节,积极开展诉讼指导,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对外来投资企业起诉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在审判环节,开通便民惠企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尽最大努力调解结案,为企业减少诉讼成本。(记者刘立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