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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  
            
              |  | 0429-7773338 1564295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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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 |  
            |  发表人:网**  提问时间:2020/5/12 9:34:50 |  
            
              | 标题:劳动合同纠纷 |  
              | 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到手工资6500,未经本人同意单位把合同工资页替换,将到手工资改为税前工资7000,扣除公积金实际发5800,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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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 |  
              |  咨询问题分类:劳动纠纷  回复人: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 陈思奇律师  已审核 |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单位未经您同意私自替换劳动合同工资页的行为属于单方变 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新替换的工资页上记载的内容对您没有约束力,您可以向当
 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
 决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向您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
 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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