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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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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7773338
1564295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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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3/1/2 18:43:03 |
标题:这样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
内容:
本人在一家私企打工,从上班以来就没有休过一天,我想知道双休日加班和法定假日加班是不是双倍工资?可是单位一个月才给100块钱加班费,这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办?麻烦您了 |
回复 |
咨询问题分类:劳动纠纷 回复人: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 陈思奇律师 已审核 |
您好: 据你上述情况,你所在单位做法不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因此,就周六、周日您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或要求补休,但单位也必须保证每周休息一日。就法定节假日上班的,无论是否补休都必须支付3倍工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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