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免费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房地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网|葫芦岛律师事务所 - 咨询律师就上律师咨询网!
『葫芦岛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关注『陈思奇律师』微信
在线法律答疑
首页 资讯动态 十元律师 法律服务包 法律顾问服务 顾问团队 服务领域 委托须知 业务受理 企业智库 文书下载 联系我们
民商事
案件代理
婚姻家庭
案件代理
刑事辩护
案件代理
债权债务
案件代理
合同纠纷
案件代理
交通事故
案件代理
房产纠纷
案件代理
劳动纠纷
案件代理
公司法律
风险防控
政府顾问
法律服务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推荐律师 律所简介 委托律师 委托须知
0429-7773338
15642958080
在线咨询
   热点问题 更多>>
关于与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 未续签 之后被辞退
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和奖金
代签购房合同
公司被吸收合并后注销,原公司人员未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子女全部归女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选择不续签,公司
公司是否可以在非协商自愿下随意调整
 咨询留言   我要咨询 查看留言
 当前位置:首页 > 咨询留言 > 查看留言及回复
 问题
   发表人:侯**  提问时间:2011/12/3 20:34:27
标题:我怀孕快6个月了,现在为离婚困惑,怎么办,请帮帮我!
内容:
律师您好,我和老公结婚刚10个月,怀孕快6个月了,但目前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感情问题,已经谈到了离婚。

我们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怀孕6个月的我该怎么处理未初生的孩子呢?在离婚协议书中应如何约定呢?(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我可以考虑做“引产”,但由于对我身体伤害很大,是不是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身体和精神的损害赔偿?如果男方想要孩子,要求把孩子生下来,我又该怎么办呢?

希望您在百忙之中帮帮困惑的我。

 回复
   咨询问题分类:婚姻家庭  回复人: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 陈思奇律师  已审核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律师意见:
1、本案可以协议离婚,如果诉讼离婚,男方不得起诉;
2、仅仅是感情不和而离婚,女方要求男方给予身体和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
3、孩子生与不生,女方可以自主决定;
4、如果女方生下孩子,该孩子是男女双方的子女,双方都有抚养权,一方抚养,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服务指南 | 业务受理 | 免责声明 | 免费咨询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律师咨询网
律师咨询网 网址:www.lsask.com | 辽宁律师咨询网 | 葫芦岛律师咨询网 | 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9-2024律师咨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搜索关键词:葫芦岛律师咨询网|葫芦岛律师|葫芦岛律师事务所|葫芦岛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本网站文字、图象及视频资料版权归属律师咨询网及作者本人。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费法律咨询:15642958080 推广·合作:15142916006 邮箱:lsask@qq.com
咨询提示: 葫芦岛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微信公众帐号:lsaskwx 辽ICP备11014630号-1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